6月20日,记者了解到,为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推进建立以服务产出为导向的价格项目管理机制,商丘市医疗保障局联合市人社部门下发了《关于规范整合产科、中医等4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规范整合产科、中医等4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根据规范整合前后的映射关系,取消商丘市现行“产前检查”“贴敷疗法”等229个产科、中医类价格项目。
《通知》明确,按照国家立项指南、省医疗保障局要求,将产科、中医等4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整合为76个全国统一的价格项目。对“产前常规检查”“悬空灸”等74个价格项目制定我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政府指导价。“导乐分娩”“亲情陪产”2个特需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医疗机构自主确定价格,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向医保部门备案。
同时,《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医保部门要加强政策学习和宣传,向医疗机构和患者讲清政策变化情况,做好答疑解惑,确保项目规范执行。加强项目落地后的跟踪监测,定期分析运行情况以及对医疗费用、医保基金的影响,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主动防范和控制风险。各级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在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治疗工伤相关费用时参照本通知执行,工伤保险支付费用时不区分甲、乙类。
“《通知》实施后不仅有利于支持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也能推动价格项目更好地计价和规范收费行为。”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要尽快更新医保信息系统和医院管理系统数据,提前做好各项衔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