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父亲生前买了两套房,一套给我大哥一家住,一套给我结婚用。我没结婚之前,父母住
我的父亲生前买了两套房,一套给我大哥一家住,一套给我结婚用。我没结婚之前,父母住在我的那套房里。期间,我父亲患上了癌症,于是通过中介的关系,在上海动了手术,术后十几天回了家疗养,就这么着,苟活了6年,最后还是走了,于此,就剩下母亲一人,很是孤寂,就被大哥接到他家赡养。就这么着,我的那套房给空关了起来。
等我要结婚了,就把那套房卖了,拿了钱在市里买了一套房。过了一段日子,妹妹跟我说,母亲住在哥哥家不是很方便,因为哥哥的岳父时不时来住几天,还有他的舅哥。看到这个现状,我就跟哥哥妹妹商量,说把母亲接到市里来住,可母亲打死不干,说在老家住习惯了,再者,还有老邻居老朋友走动,这要是搬到市里去住,岂不成了孤家寡人?那活着还有甚意思?就这样,双方反复拉锯,母亲就是不肯搬到市里来住。这个时候,妹妹主动担起了赡养母亲的这个责任,她说,要是不行的话,就接母亲到她家去住,哥哥和我一听,一个无言以对,一个甚是愧疚,都不知如何感恩自己的小妹了。
这么一说,母亲住在妹妹家已有差不多20个年头,08年的时候,妹妹还出资给母亲买了社保,疫情期,又给买了医保。现在的母亲,住的好,吃的好,前几年还四处旅游,就剩下我们哥俩对妹妹的亏欠了。每每我跟妹妹说起这个事,妹妹总说,都是从娘的肚子里掉出来的娃,还分什么彼此,要我说,谁家的条件好,就谁来赡养,这是天经地义的一件事。针对这个事,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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