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外出打拼,荣归故里
赢得“衣锦还乡”的美誉
有人却因逃避法律制裁
最终“依警还乡”
狼狈收场
同样是归乡,结局却截然不同
近日,十堰郧西一男子
因危险驾驶罪拒不到案
潜逃两年后被警方跨省押解回原籍
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两年前
男子乐某因危险驾驶罪
被郧西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3个月
他却拒不到案并潜逃外地
两年后
他被十堰警方押解返回
继续执行拘役
36岁的乐某是郧西县上津镇三岔河村人。2022年11月27日晚,乐某酒后驾车由郧西县上津集镇津安街往江夏路方向行驶,行至津安街与柳州新街交叉路口处时,被郧西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执勤民警现场查获。后经鉴定,乐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07.30mg/100mL,属醉酒驾驶。民警另还查明,2021年4月12日,乐某曾也因酒驾触犯危险驾驶罪,被郧西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23年5月10日,郧西县人民法院以再次(二次)触犯危险驾驶罪判处乐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执行期间,法院多次通知其到案,乐某却始终拒不到案,后郧西县公安局对其进行网上追逃。
2025年6月9日,乐某在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务工时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6月16日下午,郧西交管大队四中队民警驱车往返2000余公里,于6月18日21时许将乐某成功押解回郧西,送至郧西县看守所执行拘役。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乐某的案例再次证明
逃避责任终将付出更大代价
法律不会因时间流逝而失效
正义也不会因距离遥远而缺席
长安哥再次提醒
开车不喝酒,喝酒别开车
切莫心存侥幸
在法律的边缘试探
平安出行
才是对家人和社会最好的负责
来源/十堰长安综合秦楚网
编辑/西鱼、韩晓玲责编/刘婧雯终审/徐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