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的张某,现在已经78岁了,他很想跟43岁的儿子小林相认。 40年前,张某非要和前妻林某离婚。那时小林才3岁,林某为儿子着想,不同意离婚。张某就跟她大吵,还打她。林某的哥哥知道后,跑来维护妹妹,把张某打了一顿。 张某就去法院起诉离婚。最后法院判决他们夫妻离婚,儿子的抚养权归林某,张某每月支付50元抚养费。可离婚后,张某说这个孩子不是他的,他拒绝支付抚养费。 林某很生气,既然张某不认这个孩子,那她干脆就说这个孩子不是张某的,她把儿子的姓改成“林”,跟她姓了。 从此,林某独自抚养儿子,再苦再累,她都认了。母子俩相依为命,在他们心里,小林的父亲已经死了。 小林7岁时,张某得知他改姓“林”了,气得不得了,就跑到学校去,把小林暴打了一顿。好在有老师出来,才救下了小林,小林从此就对父亲充满了恐惧感。 后来,小林要去当兵了。张某不同意,又去把小林暴打了一顿。他认为这么大的事,小林竟然不跟他商量,就自作主张了。这之后,小林就总是躲着张某了,再也不愿意认这个父亲了。 当初,张某离婚后,跟另一个女人再婚了,但婚后,再婚的妻子一直没为张某生下一儿半女。随着年龄的增长,张某越来越渴望有子女,就想认回小林了。 张某去给小林3000元,算是补上他以前没给的抚养费,可小林躲着他,根本不要。张某去找居委会,想托居委会帮他给小林,可居委会联系小林后,小林还是拒绝了。 转眼间,张某已经是个78岁的老人了。他想把自己的两套房子和一些存款,给儿子,希望能换回儿子的心,可小林还是躲着他,根本不要这些东西。 张某没办法,去找了调解员。可调解员联系了林某和小林,小林还是拒绝了。小林说,张某愿意给谁就给谁,反正他不要,他也不认这个父亲。林某说,张某就是有万贯家产,她和儿子也不稀罕。 调解员把这个结果告诉张某,张某心情无比沉重,可又无可奈何。 有些人会见钱眼开,但也有些人是“富贵不能淫”的,这样的人不是金钱能收买的,他们有他们的原则。 父母和子女之间,也是一种缘分,上慈下孝,父母抚养子女长大,子女赡养父母。如果孩子小的时候,父母没有抚养他,那父母老的时候,又有什么资格让孩子赡养呢? 孩子小的时候,需要父母的钱,才能有饭吃,有衣穿。如果父母不愿意出这些钱。那等到孩子成年后,自己有能力挣钱了,还会稀罕父母的钱吗? 一个人的心被伤透了,那是有再多的钱,也捂不热的。任何一个人都要珍惜亲情,亲情是无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