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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女子出轨,和情人同居前,把家里砸了个稀巴烂,然后一走了之,任13岁儿子

山东济宁,女子出轨,和情人同居前,把家里砸了个稀巴烂,然后一走了之,任13岁儿子和8岁女儿哭的声嘶力竭,她都不回头,没想到30年后,女子突然跑回家,一纸诉状把儿女都告上法庭,要求他们给自己养老。儿女却说:想要赡养费,先给抚养费。法院这样判了!

济宁女子抛家30年,归来要养老:30年缺席,能靠“法律”补位吗?

山东济宁曲阜市的一个老小区里,58岁的张建国守着两居室,屋里摆着儿女的旧照片。谁也想不到,这个沉默寡言的老人,藏着一段横跨30年的家庭“伤疤”—— 30年前,妻子杨桂兰出轨私奔,砸烂家、扔下13岁儿子张磊和8岁女儿张瑶;30年后,身患重病的杨桂兰被情人抛弃,竟起诉儿女要赡养费。这场迟到30年的“母子对峙”,撕开了亲情与法律的复杂褶皱。

一、1995年冬夜:砸家、痛哭与绝情

1995年12月17日,零下8度的寒夜,杨桂兰把屋里的搪瓷盆往地上一摔,“哐当”一声,碎成了好几瓣。13岁的张磊扑过去抱住她的腿:“妈,你要干啥?” 8岁的张瑶缩在墙角,吓得哇哇大哭。杨桂兰拽开儿子的手,骂道:“滚!我再也不跟你们过穷日子了!” 她拖着行李箱,头也不回地出了门,和情人王强私奔去了外地。

张建国下班回家,看到的是满地狼藉—— 电视柜被掀翻,暖水瓶碎成渣,孩子们哭到声音嘶哑。“你妈不要咱们了……” 张建国抱着儿女,三人在冰冷的屋里哭成一团。从那以后,张建国白天在机械厂扛零件,晚上回家给孩子热剩饭,鞋底磨穿了就用麻绳捆捆。张磊初中没读完就去工地搬砖,张瑶靠着邻居给的旧课本,勉强考上了职高。

二、30年“消失”:她在情人处吃苦,孩子在苦难里“扎根”

杨桂兰跟着王强去了江苏,一开始还过了段“甜蜜日子”。可王强游手好闲,没几年就把积蓄败光了,开始对她拳打脚踢。2023年,王强卷走最后一点钱跑了,杨桂兰查出胃癌晚期,躺在出租屋里等死。走投无路时,她翻出旧户口本,上面“张磊、张瑶”的名字,成了她唯一的“救命稻草”。

而张磊和张瑶,在苦难里咬着牙往前闯。张磊从搬砖小工熬成了工地带班,娶了同村姑娘;张瑶职高毕业后当收银员,后来嫁人生子,日子虽不富裕,却踏实。但“妈妈”这个词,成了他们心里的刺—— 张瑶女儿问“姥姥在哪”,她只能说“姥姥去了很远的地方”;张磊喝醉了,会对着父亲的遗像哭:“爸,她咋能这么狠……”

三、2025年法庭:“要赡养费?先把抚养费补上!”

2025年3月,杨桂兰坐着轮椅,被推上了曲阜市法院的原告席。她起诉书上写着:“要求儿女每月支付赡养费2000元,承担医疗费用。” 张磊和张瑶接到传票时,气得手发抖。庭审当天,张瑶把旧照片摔在桌上—— 照片里,小时候的她抱着杨桂兰的腿,哭得满脸鼻涕。“你30年前不管我们死活,现在凭啥要我们养?” 张磊红着眼吼道。

杨桂兰哭着说:“我是你们亲妈,法律规定你们得养我……” 张瑶冷笑道:“法律也规定,父母得养孩子到成年!你当年跑了,抚养费给过一分吗?” 法官翻看卷宗,问到关键:“被告方,你们是否主张追索抚养费?” 张磊一拍桌子:“要赡养费,先把30年的抚养费补上!”

四、法律博弈:30年的“债”,咋算?

法庭外,这事儿传开了。邻居王大妈说:“当年她跑了,孩子吃了多少苦!现在回来要养老,没这道理!” 也有人说:“毕竟是亲妈,法律上儿女有赡养义务……” 律师解释:根据《民法典》,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但父母未尽抚养义务的,子女可以主张“先履行抗辩权”,但需注意诉讼时效。可张磊兄妹的情况特殊,30年的抚养费追索,虽然过了诉讼时效(一般为3年),但结合实际情况,法院可能会酌情考虑。

调解室里,杨桂兰终于说了实话:“我知道错了…… 这些年天天做噩梦,梦见孩子哭着找我。” 张瑶别过脸:“噩梦?我们过了30年噩梦!你走的那天,我姐俩差点冻死在屋里!” 张建国生前的日记本被翻出来,里面记着:“1996年大年初一,磊磊把馒头让给妹妹,自己啃凉窝头……” 杨桂兰看着这些,哭得瘫在地上。

五、判决:迟到的“补偿”,难补30年伤

最终,法院综合考虑后判决:

1. 杨桂兰未尽抚养义务,子女可暂缓支付赡养费,待其补齐必要的抚养费补偿后,再履行赡养责任;

2. 考虑到杨桂兰身患重病,张磊、张瑶需每月支付300元基本生活费(低于当地平均赡养费标准),医疗费用按实际支出,兄妹俩与杨桂兰各承担1/3 。

拿到判决书,张磊点燃一支烟,望着窗外:“不是不想养,是这口气咽不下去……” 张瑶抱着孩子,眼泪掉在孩子脸上:“妈,你当年要是回头看一眼,我们也不至于恨成这样……” 杨桂兰住在廉价出租屋里,看着判决书上的“300元”,喃喃自语:“是我活该……”

(文中人物、地点为化名,事件根据真实案例改编,旨在探讨亲情与法律的复杂关系)

对此你怎么看?

评论列表

用户10xxx55
用户10xxx55 18
2025-06-17 21:11
怎么有脸去告的呢,上诉,去民政局申请根绳子,挂树上得了。
用户10xxx36
用户10xxx36 17
2025-06-17 20:42
杨桂兰当年的行为,应受到万人遣责。年轻不管子女,只知自己快乐。老了又求子女赡养,法院不应该支持。在本案中要他支付抚养费是空话。两个子女每人每月支付300元生活费也差不多,药费就不要管了,让他自生自灭吧。
谷雨
谷雨 10
2025-06-18 00:09
现实案件里的妈妈并没有忏悔,而是理直气壮
回忆2002
回忆2002 6
2025-06-18 03:11
找王强给!你都给他用了三十年了!!!!!!!!
夏日的夜
夏日的夜 4
2025-06-18 05:21
我觉得这种人应该按照时间来判,少抚养子女多少年,就起诉赡养开始时间多少年后开始赡养(比如从孩子8岁开始没有尽到抚养义务,应该承担到18岁,那就是10年。就从原告起诉日期起再过10年再让孩子担起全责赡养义务)。
初遇
初遇 3
2025-06-17 23:44
应该1分钱都不给。没尽到抚养义务。何来谈 赡养
用户17xxx56
用户17xxx56 3
2025-06-17 23:56
这就是人在做天在看,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用户10xxx29
用户10xxx29 2
2025-06-18 05:34
直接买瓶,(水)喝了,走吧!
我没卡呀
我没卡呀 2
2025-06-18 01:29
这个是被情人甩了回来告,还有的被情人怂恿回来告的,都是拿法律当武器的
半步青铜
半步青铜 1
2025-06-18 00:20
300块生活费接受,但能拖就拖吧,分担医疗费?先去医院看医生给你看病不,看完再看看能给多少吧。
爱狗人士狗肉火锅城
爱狗人士狗肉火锅城 1
2025-06-18 00:18
没钱没人要的时候才能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