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刘纳新先生、彭易梅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刘纳新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彭易梅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两人均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鉴于刘纳新先生、彭易梅女士辞职后,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比将不足半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刘纳新先生、彭易梅女士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且董事会审议通过调整相关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确保符合法定要求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刘纳新先生、彭易梅女士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责。刘纳新先生、彭易梅女士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原定任期为2024年10月25日至2027年10月24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两人未持有公司股票,且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刘纳新先生、彭易梅女士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两人在任期间的辛勤工作及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6月16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