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男子的朋友说其哥哥要应聘货车驾驶员,征信不好,求男子帮忙担保,男子二话不说帮了,不料1个月后,收到催款电话,男子才知道朋友哥哥用他的身份信息贷款买了一辆货车,每月要还4500元,可是朋友哥哥还不上,男子替他还了10月,甚至把房子都抵 押了,却联系不上朋友哥哥了,这可怎么办? 2022年4月份,白先生的朋友小东找到他,说有事求他帮忙。 小东是白先生十多年的好朋友,彼此非常熟悉。 小东说他哥哥要去应聘货车驾驶员,但是,哥哥征信不好,想找个征信良好的人帮忙做个担 保所以,找到了白先生帮忙。 白先生想着十几年的兄弟了,能拉一把就拉一把,便二话不说答应了。 白先生仗义,没有问小东兄弟俩要一分好处,甚至都没有让他们请吃一顿饭,就是主打一个好兄弟讲义气。 之后,白先生和小东兄弟俩去办了一些列有身份信息的手续,还在担保协议上签了自己的名字。 可是,签协议的时候,白先生只想着十多年的兄弟,又都是熟人,也没有仔细看合同,就签字了。 那时候,他还在想十几年的兄弟也不可能坑自己。 就是因为白先生没有防备之心,他只觉得用自己的征信做了一个担保而已,却没有想到这后面可能面临的问题。 一个月之后,白先生接到了催款电话,说他名下买的货车贷款逾期,让他快点还款。 他被吓出一身冷汗,什么情况?哪来的货车? 反应过来后,白先生赶紧给小东哥哥兄弟俩打电话问,才知道小东哥哥用自己的身份信息买了货车。 合着小东哥哥用白先生的名义分期2年贷款购买了货车,每个月要还4500元的按揭。 小东哥哥一开始和白先生说,这每个月的按揭自己来还,让他别担心。 白先生才稍微松了一口气,可是,只过了5个月后,小东哥哥再也没有还过贷款。 于是,白先生总能收到催款电话,担心自己征信受到影响,他只好自己先替朋友哥哥垫钱还按揭。 白先生一连垫付了10个月,自己也开始捉襟见肘了。 他自己去找物流公司想终止合同,可是,物流公司已经注销了,根本不知道去了哪。 进退两难的白先生仿佛被套牢,他甚至为了支付按揭,把房子也抵 押了。 现在,他几乎每天都会接到催款电话,他原本平静的生活,因为这件事,这两年就没有消停过,为此他也焦虑不已。 而那个十几年的兄弟小东,索性把责任都推他哥哥那里去了,而他哥哥嘴上说着不会赖账,可是就是不给钱。 随着时间的推移,白先生如今联系这哥俩都困难了。 给小东哥哥打电话不是空号,就是停机。 小东却只是淡淡的说会帮忙给哥哥打电话,却也不解决问题。 白先生找不到朋友的哥哥,想让哥哥出面,把这件事情解决了,总躲着不见面也不解决问题啊。 白先生说:我本来好心好意帮他们一个忙,结果我自己背了一身债,不可能让我一个人承担啊! 看到白先生为了帮朋友本是好心,最后却为这事搞的焦头烂额,不禁让人唏嘘。 有人说,小伙子是一个好人,但是他忘了一点,你把有的人当兄弟,但别人把你当傻子,你是讲义气了,可遇到没良心的不就被坑了。 再好的朋友、亲人,都不要给人家担保,否则一生欠债。因为,这叫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也有人说,现在这个社会,不担保,不保媒,不乱签字,不借钱,不乱喝别人的酒,能减少百分之七十的烦恼。 还有人说,白先生发现对方逾期后,就不该垫钱,垫多了,他们就更不给了。 那么从法律方面白先生是否要承担货车贷款的还款责任吗? 《民法典》第688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请求保证人承担责任。 首先这要看白先生所签担保协议是如何约定的。 如果担保协议明确约定白先生为连带责任保证人,那么,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他还款,白先生需要承担责任。 如果说,协议未明确约定,则按一般保证处理,白先生可在债务人财产被强制执行后,仍无法清偿时担责。 本案中,白先生因未仔细阅读合同,可能签署连带责任条款,需承担还款责任。 那么,白先生能否向小东或他的哥哥追偿已垫付的贷款吗? 《民法典》第700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在其承担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 白先生作为保证人,他已经替小东哥哥垫付10个月的按揭贷款,可以向小东哥哥追偿。 而小东在请求白先生帮忙时,隐瞒其哥哥利用白先生名义贷款买货车,或者承诺还款却未履行,白先生可要求小东承担部分责任。 此事中,白先生因轻信朋友,而没有仔细核实贷款细节,导致自身权益受损,但他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小东哥哥追偿已垫付的钱。 最后,提醒大家,在遇到和白先生同样的情况,千万不能因为人情或面子就轻易答应。 更不要盲目讲义气,多想想不好的后果,自己能否承担,若不能,也就不要轻易答应了。 信源:重庆天天630 2025-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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