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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男子和妻子离婚后,将自己名下的一套房产赠与给了4岁的女儿,前妻以看望女儿的

北京,男子和妻子离婚后,将自己名下的一套房产赠与给了4岁的女儿,前妻以看望女儿的名义,住进了这套房子里,男子担心前妻拿走房子,又以房产赠与的方式,把房子过户到了自己名下。万万没想到,前妻得知后,以女儿的名义,将男子告上法庭,请求判决女儿对男子的赠与无效,要求男子归还房子,法院判决让人意外。

5月30日,光明网的报道让无数网友感到唏嘘,纷纷表示后悔也来不及了.....

北京的何先生,大概做梦也没想到,自己一片爱女之心,竟会亲手埋下一颗家庭纠纷的“地雷”。

何先生和陈女士是媒人介绍的,媒人安排的见面并没有太多的浪漫色彩,两人都觉得彼此“还可以”。

或许是年纪渐大,婚姻对两人来说逐渐成了一种现实的选择。

没过多久,他们就步入了婚姻的殿堂。

女儿小何出生后,何先生和陈女士都觉得这是一个全新的开始,是家庭幸福的象征。

可是随着小何的到来,原本平静的日子却开始暴露出许多问题。

最初,照顾新生儿的疲惫让两人的关系变得更加紧张。

陈女士感到自己失去了许多个人时间和自由,而何先生的工作忙碌,经常加班,回到家后也很少主动分担家务。

两个人的沟通越来越少,抱怨和争吵却变得越来越频繁。

最初的小摩擦也因缺乏有效沟通而变得不可收拾,孩子的哭闹、生活琐事、双方父母的干预,逐渐成为两人矛盾的导火索。

随着时间的推移,婚姻中的裂痕越来越大,陈女士开始觉得自己被忽视,而何先生则认为妻子过于苛求,甚至有时觉得彼此已经没有了最初的默契。

2016年9月,两人经过长时间的冷战和讨论,终于达成共识,决定协议离婚。

离婚时,女儿小何的抚养权交给了何先生,毕竟他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照顾孩子,而陈女士则暂时没有能力为小何提供一个稳定的生活环境。

尽管协议离婚,但两人依然有时会因女儿的事情而联系,何先生虽然承诺会尽量让小何与妈妈保持联系,但生活中的种种琐事和忙碌让他感到有些力不从心。

离婚后的生活对何先生来说并不轻松。为了弥补自己无法陪伴女儿小何成长的遗憾,他决定用最实际的方式表达自己的父爱。

何先生做出了一个决定,将自己名下的一套房产过户到小何的名下,房子虽然不算豪华,但足够让小何有一个温暖的家。在何先生的心里,这不仅仅是一套房子,更是他对女儿的承诺,是他父爱最实在的表现。他想着,未来无论发生什么,至少女儿有一个属于她的家,无论如何都不至于失去这个依靠。

陈女士的突然出现打破了这一切的平静。她借口要探望女儿,便堂而皇之地搬进了这套已经归小何名下的房子。一开始,何先生虽然觉得有些不妥,但还是忍耐了,想着女儿需要母亲的陪伴,或许这只是暂时的。

他试图劝说陈女士尽量不要长时间待在房子里,毕竟这套房子是小何的,不应该再由陈女士居住。

可是,陈女士的态度让何先生感到愈加不安。她似乎并不打算离开,反而自信地宣称:“这可是小何的房子,我是女儿的妈妈,理应住在这里。”她的话让何先生感到难以接受,也让他开始怀疑陈女士的真正动机。

更让他不安的是,陈女士似乎并没有单纯的“探望女儿”的打算。

随着时间的推移,陈女士的行为越来越让何先生感到困惑和不安。

何先生情急之下以自己是女儿监护人的身份,又通过赠与的方式,把房子从女儿名下捣腾回了自己名下。

可陈女士一看房子被何先生“收”回去了,立马把何先生告上了法庭,让何先生把房子还给女儿。

法院最终认定,小何与何先生之间那份把房产赠与给何先生的合同无效,何先生必须把房子还给女儿小何。

一审判下来,何先生不服,提起上诉,可二审法院还是维持了原判。

信源:光明网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