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试吃七个榴莲后,又要求退货,最后引发矛盾升级。 事情的经过是,女子头一天买了一个榴莲,回家吃了两房后,回到店里要求退货,说榴莲熟大劲儿了,不甜还发苦。店家同意按照剩余的榴莲称重退款,女子不同意。说,“我不尝怎么知道苦”。 第二天,女子又来到店里,按照女子要求,连续开了7颗榴莲,每个榴莲都试吃了,到第七个才满意,后来又说人家服务差,不买了。 这时候,店里的客人,服务员都看不下去了,老板也来到了店里,并且报了jing ,店家拿出视频作为证据,证明买家多次威胁店家要给发到网上曝光。最后经过协商,店家同意退120块钱,但是女子不同意。 事情发到网上,引起了特别大的争议,我总感觉,买水果不应该保证甜度,因为没有任何人能给甜设定一个固定标准。特别是榴莲,本来就像盲盒一样,你自己挑好,如果不是什么质量问题,只要是你自己挑的,生,熟大劲儿,都是你自己的问题,如果需要售后,就在店里让店家给你开果,看好拿走就不应该再有售后了。 第二天女子的行为明显就是来找茬的,对于这样的行为,属于故意扰乱治安,可以对她进行相应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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