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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男子花598元在足浴店做了全身按摩,做完后身体没什么异样。岂料,第二天

浙江杭州,男子花598元在足浴店做了全身按摩,做完后身体没什么异样。岂料,第二天,下身就传来阵阵疼痛,赶紧去医院做检查,结果被诊断为左侧附睾 头囊肿,男子不干了,认为都是足浴店的责任,要求对方赔偿医药费,足浴店本着和气生财的原则,不愿计较,就支付了医药费,以为这事就算完了。万万想不到,男子在床上休养24天后,又狮子大开口向足浴店索赔5万元误工费,还让足浴店写承诺书书,如果后续发炎还要继续赔偿,足浴店认为男子这是讹人!不干了,让男子走法律程序。

据小强热线,6月13日报道,杜先生花598元在足浴店做全身按摩,结果,下身出现不适,事后,把责任推给了足浴店,先后要求赔偿,引起热议。

杜先生做建筑生意,闲来无事的时候,喜欢去足浴店放松一下,缓解疲劳。

5月17号,杜先生忙完手头的事,就找了一家店面很大的足浴店,并花598做了个“柔式瑜伽”的全身按摩。

按完当时没啥感觉,美滋滋回家了,谁能想到第二天感觉不对劲了。

下身传来阵阵疼痛感,走路都一瘸一拐的,他赶紧去医院进行检查。

结果,医生一番检查后,告知他患了左侧附睾 头囊肿,医生让他回家好好休息。

杜先生回到家后,行动不便,吃不好,睡不好,整日躺在床上,回想按摩的时候,技师碰到过自己病发的部位。

他越想越气,认为自己之前身体好好的,突然就得这病了,害自己遭这么大罪,都是足浴店的责任。

杜先生咽不下这口气,来到足浴店,要求对方赔偿医药费。

足浴店老板知道杜先生的来意后,虽然认为他这是无理要求,但考虑到开门做生意,口碑很重要,不想因为此事伤了和气,破财免灾了,于是,就把医药费给掏了,以为这事就算完了。

万万没想到,杜先生在家躺了24天,缓过神来又想起自己耽误工作了,再次找到足浴店,这次狮子大开口,直接索要5万误工费。

足浴店老板不干了,认为已经出于人道主义支付了医药费,杜先生这还没完没了,怀疑他是故意找茬讹人,当场拒绝了他。

被拒后,杜先生一气之下报了警,又找来媒体介入。

记者了解到情况后,认为杜先生张口就要5万误工费,必须得有依据。

杜先生对此是这样解释的:我月薪2万5,已经2个月没上班了,要5万误工费不过分吧?

可当记者让他出具凭证的时候,他却拿不出工资证明,医生也没开需要休息2个月的证明。

另外,让记者出乎意料的是,杜先生不仅要求对方赔偿5万元误工费,还放话说,如果自己受伤部位发炎,自己还会要求足浴店进一步赔偿。

记者认为杜先生这一要求着实不合理,还没发生的事情,怎么好现在就提赔偿。

但张先生口口声声说,那就让足浴馆先写承诺书,后续若出现发炎的症状,要负责到底。

当足浴店老板了解到张先生的诉求后,委屈的说,我们压根不觉得这病和按摩有关,给医药费就是图个和气,现在又狮子大开口要误工费?我们怀疑他有故意讹人的嫌疑,我们无法满足他的诉求,还是等警方调查吧!

对于足浴店的回复,杜先生态度坚决,称后续会走法律程序维权。

这事儿闹得,网友都看乐了,有人说,598去做按摩,确定是按摩给你造成的吗?查查手机有多少个598支付记录?

还有人说:没有一种可能性,杜先生下身本就有炎症,只是没检查过,这个不能全赖别人,挂一天水症状都没了,真是小题大做。

那么,在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此事呢?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杜先生认为足浴店导致其患病,要求足浴店承担责任,需要证明足浴店存在过错,且该过错与他的病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但杜先生目前仅以技师碰到过病发部位为由认定足浴店有责任,证据不充分。

没有专业医学鉴定等证据表明按摩与左侧附睾头囊肿的发生或加重有直接因果关系,难以认定足浴店存在侵权行为。

《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杜先生主张的5万元误工费,需提供真实有效的工资收入证明以及医生开具的休息证明等,以证明其误工损失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但他无法提供工资证明,医生也未开需休息2个月的证明,其误工费主张缺乏依据。

对于杜先生要求足浴店就尚未发生的发炎情况写承诺书并承担赔偿责任,于法无据,因为不确定的未来事件不能作为当下主张赔偿的依据。

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解决,杜先生走法律程序维权,法院将依据双方提供的证据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来判定责任归属和赔偿事宜。

信源—《小强热线》-2025-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