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周口,卫大妈为儿子娶亲,花25万彩礼和4万多金首饰办了婚礼,却未领证。13天后女方闹离婚回娘家,男方一家求了六七次都没请回来。男方告上法庭,法院判女方返70%彩礼和全部金首饰。然而,4个多月过去,女方不仅不还钱,还带人闹事,卫大妈一家有苦说不出,只能无奈求助。 6月12日,大参考报道:卫大妈一直为儿子的婚事发愁。眼看着儿子年纪渐长,却还没找到合适的对象,卫大妈心里别提多着急了。 后来,经人介绍,儿子认识了隔壁村的一个姑娘。双方见了面,感觉还不错,婚事就这么定了下来。 为了给儿子办一场风风光光的婚礼,卫大妈一家可是下了血本。男方按照当地习俗,给了女方25万的彩礼,还买了价值4万多的金首饰。 婚礼当天,热闹非凡,亲朋好友都来祝贺,卫大妈一家脸上也洋溢着幸福的笑容,觉得儿子终于成家了,以后的日子也有了盼头。 可是,谁也没想到,这看似美好的婚姻,仅仅维持了13天就出了问题。新媳妇儿进门才13天,就开始闹着要离婚,收拾东西回了娘家。 男方一家一下子懵了,这好好的日子怎么说不过就不过了呢? 他们赶紧去女方家求和,希望能把新媳妇儿请回来。这一去就是六七次,男方一家又是说好话,又是赔笑脸,可女方就是铁了心不回来。 男方一家觉得这彩礼钱和金首饰不能就这么打了水漂,于是,一气之下将女方告上了法庭。 男方认为: 女方收了彩礼和首饰,却不好好过日子,才13天就要离婚,应该返还彩礼和首饰。 女方则称: 婚姻破裂是双方的原因,不应该全部返还。 法院最终判决:女方返还男方70%的彩礼和全部金首饰。这个结果,男方一家觉得还算合理,毕竟女方也确实在婚姻中生活了一段时间。 然而,让他们没想到的是,判决下来已经4个多月了,女方却仍然不还钱。不仅如此,女方还带人到男方家闹事,把男方家搅得鸡犬不宁。 卫大妈一家真是有苦说不出,他们不明白,明明法院已经判了,女方为什么还不执行呢? 他们多次和女方沟通,可女方就是不理会。面对这种情况,卫大妈一家无奈之下,只能向求助,希望让女方尽快返还彩礼和首饰,还他们一个安宁的生活。 一、关于彩礼返还的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法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具体到本案中,男方与女方虽然举办了婚礼,但并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符合上述规定的第一种情形。 因此,男方有权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法院判决女方返还70%的彩礼和全部金首饰,是基于双方共同生活了13天这一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后作出的合理判决。 这既保护了男方的合法权益,也考虑到了女方在婚姻中也有一定的付出。 二、关于女方不履行判决的行为: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女方在法院判决后,4个多月仍不返还彩礼和首饰,还带人闹事,这种行为明显违反了法律规定。 男方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女方履行判决。 如果女方拒不执行,法院可以采取一系列强制措施,如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等。 三、女方带人闹事的行为涉嫌违法: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扰乱公共秩序、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等行为,可能会受到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等处罚。 如果女方的闹事行为情节严重,还可能构成犯罪,面临刑事处罚。 此事中,女方的行为不仅损害了男方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公序良俗。 男方在面对这种情况时,应该积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涉及婚姻、彩礼等重大事项时,一定要依法办事,遵守法律规定,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