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火自焚!湖北,40多岁男子在妻子怀孕期间出轨,不料,女儿早产急需用钱,男子骗了情人6万,一部分给妻女花,上交3万给妻子,最终,男子因诈骗罪被判三年,处罚金1万元!
男子和情人是在短视频平台认识的,两人聊了没多久,之后就发展成为男女朋友的关系。
不料,女儿竟然早产,医院那边急需用钱,男子就找了个借口,说母亲手上有一个投资项目,找合伙人,随后又编了一个假合同,给女友签字,这样从女友那里骗了6万元!
这起案件里有个细节值得注意:陈某在诈骗过程中其实给王某转过1000元,表面看像是维系关系的“甜头”,实则为降低对方戒心。而案发后,陈某妻子主动退还了3万元,剩余2.9万元双方签了分期协议,王某还出具了谅解书,这些实际进展原信息没具体提。
再看其他类似判决,就能发现法律对这种行为的定性从不含糊。像2020年湖南有个案子,龙某某以“治病”“打官司”等借口诈骗情人113万,判了十一年;还有个孔某某同时骗两名女性26万,获刑四年半。这些案例都说明,甭管骗来的钱是给老婆还是自己花,只要虚构事实拿了别人钱财,就踩了诈骗罪的红线。
所以说,陈某自认“劫情济贫”能两全其美,结果既伤了两个家庭,还把自己送进监狱三年,连早产女儿的成长都彻底错过——这种拆东墙补西墙的糊涂账,终究是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