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有前科,又醉驾冲卡顶行民警600米致其重伤,该怎么判?
太嚣张了,以前打人,现在喝酒连警察都敢撞!
2025年6月3日20时58分左右,刘某驾驶一辆小轿车行至藏龙岛栗庙路光谷职业学院路段酒醉驾查处进行检查。当辅警用酒精检测仪进行初步筛查后,发现其有酒后驾车嫌疑,要求其下车接受呼气式酒精检测,但刘某拒不配合,企图逃跑。
当民警蒋仲超在车前拦截时,刘某突然猛踩油门驾车冲卡,不但将走近的蒋仲超撞在引擎盖上,还丧心病狂的顶着民警逃窜600余米,最后因为与对向驶来的一辆轿车相撞,致驾驶车辆左前轮脱落才被迫停下。
民警蒋仲超被紧急送医抢救,但是目前最新消息显示仍未脱离危险。而刘某到案后,经抽血检测,其血液内酒精含量达158mg/100ml,属醉酒驾车。
据查刘某还有醉驾服刑和殴打他人前科,现刘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根据法律显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刘某该怎么判,你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