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雅安,女子的丈夫因病去世4个月后,整理丈夫遗物时发现,9年的时间里,丈夫给第三者转账102次,总计555.49万元。想起与丈夫结婚的40多年里,女子含辛茹苦操持这个家,愤怒之下女子将第三者告上法庭,要求第三者全数退还。第三者辩称,这些钱都是生意往来。法院这么判了!(案例来源:红星新闻) 据悉,女子李某的丈夫在2024年4月因病去世,在整理丈夫遗物的时候,李某却发现了丈夫隐瞒自己长达9年的小秘密。 李某与丈夫在80年代便组建了家庭,结婚之后两个人为了有更好的生活,每天都是早出晚归,两个人靠着勤劳的双手,生活也变得越来越好。 事业稳定之后,李某专心当起了自己的全职太太,为了能让丈夫安心工作,家里的大事小事全部自己承担,从来不会让丈夫分心。 李某不忘初心,可丈夫却没有抵挡住外面的花花世界。 丈夫背着李某找了第三者,一直把李某蒙在鼓里。 直到丈夫因病去世之后,李某在整理丈夫的银行转账时发现,在9年的时间里,李某频繁的给一个名叫韩某的女子,转账高达102次,共计555万4900元。 李某感觉这个韩某不简单,于是顺藤摸瓜找到了两个人的聊天记录,确定了两人存在不正当关系。 气愤不已的李某一纸诉状将韩某告上了法庭,要求韩某退还所有的钱。 李某所依据的,正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以及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本案当中,李某的丈夫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隐瞒李某私自向韩某转账高达100余次,李某丈夫的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李某的合法权益,李某有权主张韩某退还。 韩某辩称,自己与李某的丈夫并不存在不正当关系,两个人仅仅是生意上的往来。李某丈夫在给自己转账的500万余元。也都是用于购买古董,并非是对韩某的赠予。 既然不是赠与,那么韩某就不需退还。 法院该怎么判呢? 本案的关键在于,李某的丈夫给韩某的转账是赠与,还是生意上的往来? 法院审理时查明,结合李某丈夫与韩某的聊天记录,基本能够确定两人存在不正当关系,李某的丈夫给韩某的转账,是为了维持两个人之间的关系,并非是生意上的来往。 《民法典》第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本案当中,韩某无法举证这些转账是用于生意上的往来,且韩某明知李某的丈夫已经结婚,却依旧与其保持不正当关系,其行为已经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 法院认为李某的丈夫未经李某的同意,私自处理夫妻间共同财产,其行为侵犯了李某的合法权益。 韩某的既得利益没有法律的依据,应该予以退还。 综上法院判决,支持李某的诉求,韩某限期归还李某514万余元。 对此你怎么认为?关注@胡究法的如法炮制 多学法律少吃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