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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一女儿在整理父亲遗物时,发现父亲生前有4年时间,共给一名女子转账129

浙江宁波,一女儿在整理父亲遗物时,发现父亲生前有4年时间,共给一名女子转账129.7万元,女儿猜到这是父亲外面的女人。   陈某的父亲陈先生早在2007年就与前妻洪某离婚,之后一直单身。而这位黄某最初是陈先生找来的护工,负责照顾他的日常起居。据陈某了解,父亲和黄某在2009年就已认识,但直到2020年初才正式发展成交往关系。   更让人意外的是,黄某在与陈先生交往期间,自己还是有夫之妇,虽然她后来在法庭上称已与丈夫分居四五年。原本的“雇主与护工”关系,在巨额金钱的影响下,已然变质,这也为日后的官司埋下了隐患。   作为陈先生唯一的法定继承人,陈某无法接受这一切,于是将黄某告上法庭,要求她返还全部129.7万元。法庭上,黄某辩称自己辞掉工作照顾陈先生,还给他当司机,这笔钱是工资和生活费。 她表示,其中26万元是陈先生让她买房买车的赠予,剩下的103万多元是两人共同生活的花销以及她应得的报酬。   然而,当法官追问是否有书面合同或详细账单时,黄某却拿不出来。法院审查后认为,陈先生和黄某之间的大部分款项往来更像是赠与。   由于黄某在接受赠与时婚姻关系存续,违反了夫妻忠实义务和公序良俗,且赠与目的是维系婚外情,违背了法律和道德,因此26万元购房购车款需全额返还。   对于剩下的103万余元,黄某称是劳务报酬和共同生活开支,但她无法提供证据证明雇佣关系,也交不出具体开支明细。法院认为,即便开支存在,基于婚外情关系违反公序良俗,也驳回了她的抗辩。   庭审中,陈某考虑到黄某曾照顾过父亲,主动表示愿意从诉请中扣除20万元作为补偿。法院最终采纳了这一建议,判决黄某返还109.7万余元并支付利息。   这起案件不仅是财产纠纷,更引发了人们对婚姻忠诚、公序良俗以及法律边界的思考。它提醒人们,任何违反法律和道德的财产转移都可能不受保护,处理个人事务时要合法合规,避免给家人留下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