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在休息时间
跟同事掰手腕掰进了医院
手臂骨折致误工210天
于是向对方索赔9万多元
法院会支持吗?
一起来看↓↓
事件回顾:
员工和同事掰手腕致骨折
索赔9万多元
图片由劳动报融媒运维部与豆包AI共创
2024年5月16日中午,小蓝与小廖相约掰手腕,第一局小廖轻松胜出,小蓝不服气主动发起第二局挑战。
眼看小廖即将再次获胜,小蓝突然发力试图扭转局面,不料,小廖的右手臂突然疼痛难忍,被送至医院治疗。
经医院诊断,小廖的右手臂骨折,右桡神经损伤,需要手术治疗,最后,治疗共计花费医疗费23394.42元。经鉴定,小廖因这次事故致伤的误工期为210天,护理期90天,营养期90天。
小廖认为小蓝是导致自己受伤的罪魁祸首,起诉至法院,索赔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共计9.28万元。
法院审理:
同事不是故意
参与者需自行承担损害后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掰手腕属于具有竞技对抗性质的文体活动,参与者对潜在风险应有合理预见,根据《民法典》第1176条规定:
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小蓝和小廖均为成年人,且在业余时间进行过类似的文体活动,本案中,小蓝不存在故意或恶意行为,小廖又是自愿参加这次掰手腕比赛,所以损害后果需自行承担。
在法官耐心地释法说理后,小廖打开心结,解除了对小蓝的误会,而小蓝出于同事情谊,自愿支付小廖1.5万元医疗费,双方达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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