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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加装电梯,一楼业主以侵权为由起诉!海口龙华区法院调解:二楼及以上楼层业主同意给予适当经济补偿

本报讯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持续推进与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老旧小区居住适老化需求日益凸显,加装电梯已成为众多高楼层居民的迫切期望,面对业主们不同的利益诉求,如何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成为问题关键。近日,海口龙华区法院当庭调解一起涉及10多名当事人因加装电梯引发的相邻关系纠纷案件。

原告在诉讼中称,其作为某小区某栋一楼业主,二楼及以上楼层的15户业主,在加装电梯的过程中未充分考虑一楼业主的合法权益,加装电梯前未询问原告意见,也未将施工设计方案及补偿方案与原告协商一致,落成的电梯与原告房屋的阳台、窗户仅隔咫尺,且占用了原有建筑物的出入口及绿化,致使一楼室内通风受阻、采光严重不足、噪声问题突出、日常起居出行与房屋价值均受到显著影响。面对原告方的诉求,被告方以“大多数业主同意加装电梯”为由,对原告提出的合理意见与诉求未予重视。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真分析案情,厘清双方责任,考虑到如果简单一判了之,非但不利于缓和邻里之间的对立情绪,还可能加深原告与十五户业主的矛盾。为避免以案生案,同时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和负担,承办法官在对案情进行充分研判后,决定采用“背对背”的沟通方式,一方面向原告释法明理,并借助沿海发达地区的真实案例,引导原告降低赔偿预期,提高调解可能性。另一方面指导团队干警多次协调被告方选定具体应诉代表,统一集体意见,为后续调解打下良好基础。

开庭时,承办法官仔细倾听双方当事人意见,从不同角度兼顾各方利益,逐一疏通堵点。针对双方对赔偿金额争执不休的问题,承办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维护友善和谐文明的邻里关系,帮助双方逐步缩小分歧。最终促成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二楼及以上楼层业主均同意给予一楼业主适当经济补偿,该案得以圆满解决,同时通过示范性调解,也避免了同属一楼的另一户业主因相同事由提起诉讼。(记者杨作品编辑程偲黄羽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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