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第一轮,他就把莫兰特弄伤了。
收敛没多久,又开始了。
总决赛G1,他投完3分,故意伸脚去垫防守人。看了比赛,他这绝对是故意的,投篮时就想好了要这么干。
也是第一次看到有人做得这么明显的。
目的有2个:
一是会过来防守他投篮的,必是特纳、内史密斯、内姆哈德三人中的一人。把那个人弄下去,都是大嫌。
二是本场比赛他3分投得好,这样垫脚,后面防守队员就不敢再上来扑他的3分了。
打球就打球,正常的身体碰撞而产生的伤病,这谁都能理解。
为什么篮球场上就可以免责?
这真的很不合理。
联盟真的不能允许有这种人存在了。
正是联盟之前对格林、字母、帕楚里亚、博古特、老詹、鲍文等人所作所为的姑息纵容,才导致现在球员上场比赛,都得做好被抬下的准备。
不过想想,这种事情,发生在大漂亮家的商业联盟身上,也就不奇怪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