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媒体记者许钹钹
为切实保障市民乘梯安全,近日,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泉州市住建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出台系统性措施全面强化住宅小区电梯安全管理。《通知》聚焦责任落实、维保质量、应急处置等关键环节,进一步加强我市住宅小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
确认责任主体加强日常检测养护
《通知》明确,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作为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的第一责任主体,须依法配备电梯安全总监和安全员,制定《电梯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对发现平层异常、溜梯、异响、抖动等隐患的电梯应停止运行,并督促维保单位全面排查;要公开最近一次维保信息,包括维保单位名称、人员、时间及具体内容,接受业主监督。
《通知》要求,加强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严格筛选具备资质且信誉良好的维保单位,按照有关要求开展维保;过程中发现隐患,要及时告知使用单位,严重隐患要及时报告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电梯生产单位不得设置密码等技术障碍影响正常运行和维保,禁止以恶意低价竞争、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手段获取维保业务、降低维保质量。
在电梯检验检测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责任单位要及时约请检验检测机构开展电梯检验检测,发现问题要落实整改闭环。坚决杜绝检验检测关键项目数据缺失或存在严重偏差、电梯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未发现、出具虚假报告、严重失实报告、现场检验检测人员与报告签字人员不一致、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
健全应急处置机制严重故障可申请专项维修金
《通知》强调,要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所有使用单位须制定电梯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开展1次演练。要加强消防监控室等岗位值班值守,出现人员滞留电梯厢时,要及时到位、组织援救。维保单位必须保证24小时值班电话畅通,接到困人报告后需立即派员处置。
对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的电梯故障,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住建部门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维修。鼓励使用维修资金购买电梯安全责任险、“养老”保险、加装物联网监测装置等智慧化设备。
《通知》还要求电梯使用单位在电梯轿厢或单元出入口等显著位置张贴电梯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警示标志、应急救援电话等,物业服务企业也应宣传电动自行车(电池)不得进入电梯等警示事项及电梯故障应急处置措施,鼓励有条件的小区安装电动自行车智能阻止系统。
此外,对使用满15年或故障频发的电梯,应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安全性能技术评估。评估后可采取增加维保频次、改造更新等措施,相关费用可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经业主大会决定,业委会账户的公共收益可以用于上述费用支出。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泉州市住建局将合力监管,住建部门将电梯安全管理纳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市场监管部门重点查处未按规定建立并落实电梯安全管理制度、未按要求落实法定检验制度、未按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保等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