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欺负人了!”山东,一女子买了新车,结果才还了三个月贷款,就发现这车曾被别人买过保险、还出过险,找4s店要说法,谁知道,4S店坚决不退车,还给出了一个“敷衍”方案,让女子气愤不已! 6月3日的报道,女子在5月买了一辆新车,三个月后突然接到保险公司电话,说她的车信息需要补充。[微风] 她一查系统才发现,自己的车在今年1月11号被别人投保过,还在当天退保,这个车架号对得清清楚楚,就是她现在开的那辆。 这下,她怀疑自己是不是被卖了“假新车”。 她赶紧找4S店,销售一开始说是系统故障,后来又改口说是销售员搞错了车架号,不小心把别的车的保险弄到了女子这辆车上。 但尴尬的是,女子查到的投保人并不是4S店员工,而是叫“杨先生”的陌生人,这就不仅是操作失误那么简单了。 4S店最初愿意赔点保养当补偿,后来又反悔,说什么也不给了,只说“愿意走法律程序”。 站在消费者角度来看,车虽然外观没问题、也能正常上路,但谁都不希望自己辛苦买的新车,竟然是个二手的。 哪怕只上了两小时保险,也说明车在卖出前就已经被他人操作过,怎么解释都让人难接受。 我认为,只要买过保险就是二手车,这说法也不算极端,新车的意义,不只是车没跑过,而是它从出厂到交付,信息是干净的,没有别人的痕迹 车买之前就上了保险,无论是有意还是无心,都说明信息曾被使用过,影响就是实实在在的。 4S店确实应该负起责任,不能把消费者当外行一忽悠了事,法律上讲,哪怕车辆没质量问题,卖方没提前披露重要信息,就构成违约。 女子维权完全合理,不管最后是否退车,她都不该自己扛这口气。 对此大家有什么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