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关于鼓励创新药、罕见病药的系列政策,引发了行业热议。许多下游的药品经营企业,尤其是经销商、连锁药店的朋友们都在问:这些“高大上”的政策,和我们实际做生意的到底有什么关系?
答案是:关系重大,且影响深远。 这不仅关乎市场机会的抓取,更关乎企业未来生存的合规能力与核心竞争力。
问:新《条例》大力鼓励创新药,这主要是药厂的事,我们经营企业需要关注什么?
答: 这绝不是“与己无关”。创新药加速审评审批、获批上市,意味着市场上将涌现更多高附加值、高技术壁垒、高专业要求的新特药品。这对经营企业而言,是一把双刃剑:
1、市场机会:全新的治疗领域和药品意味着新的市场增量和高价值业务,是提升企业利润结构和品牌专业形象的重要机遇。
2、合规与能力挑战:这些药品往往伴随着严苛的合规要求:
3、复杂的储运条件:许多生物制剂、细胞治疗产品等需要深度冷链、全程可追溯的温度监控,对企业的冷链基础设施、验证管理、应急处理能力提出极高要求。
4、专业的药事服务:创新药机制复杂,用法用量特殊,不良反应谱不同。要求药师和客服人员具备持续学习能力,能提供精准的用药指导、用药依从性管理和潜在不良反应监测。
5、严格的渠道管理:持有人(MAH)为确保产品质量和患者安全,通常会选择管理体系完善、合规记录良好、服务能力匹配的头部流通企业或专业药房合作。“小、散、乱”的渠道将难以获得授权。
因此,关注点在于:你的硬件(冷链、仓储)、软件(系统、流程)和人员(药师、客服)能力,是否做好了迎接这些“高精尖”产品的准备?
问:提到罕见病药有7年市场独占期,这是不是意味着独家代理机会?
答: 市场独占期(儿童药2年,罕见病药7年)制度,确实可能带来供应链集中化的趋势,对于有能力的企业是战略机遇,但绝非“躺赢”的机会。
1、机遇层面:在独占期内,为了保障供应稳定、质量可控和患者可及,MAH倾向于与少数几家全国性或区域性龙头流通企业、以及具备专业服务能力的特药药房 建立深度、排他性或优先性的合作关系。获得此类产品的代理权或分销权,将成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
2、责任与挑战:这项制度的核心是“激励与责任对等”。MAH在享有市场保护的同时,负有保障药品持续、稳定供应的法定义务。作为其选定的经营伙伴,你必须证明:
①卓越的供应链韧性:具备应对自然灾害、运输中断、需求波动的应急预案和备份能力,绝不能出现断供。
②无缝的追溯与信息协同:能与MAH的质量体系、药物警戒体系高效对接,实时、准确地共享流向、库存、温度数据及患者反馈信息。
③专业的患者服务与支持:能为分布广泛但数量相对有限的罕见病患者提供从处方审核、用药指导到支付援助、随访管理等全流程支持。
如果能力不匹配,不仅会错失机遇,更可能因合作中出现供应中断或质量问题,承担连带责任,损害与MAH的长期信任。
问:那对我们普通药店的日常经营,有什么具体影响?
答: 影响是具体而现实的,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1、处方审核与药学服务压力骤增:随着更多新机制、新靶点的药品进入市场,药店执业药师必须持续更新自己的专业知识库。面对一张含有创新药的处方,不能再仅凭经验判断,而需要快速查询最新指南、药品说明书,评估药物相互作用、禁忌症和特殊人群用药风险。专业能力将成为药店生存的根本。
2、采购验收标准水涨船高:新《条例》推动药品标准全面提升,意味着所有药品(包括已上市仿制药)的质量门槛都在提高。药店在采购验收时,不能再只关注价格,必须更严格地审核供应商资质、药品注册批件(尤其是质量标准项)、同批次检验报告,确保购进药品符合最新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对中药饮片,更要关注其是否执行最新版炮制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