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惊!潮汕地区90后青年因债务纠纷残忍杀害友人妻子,终被判处极刑
2018年5月18日,在普宁市,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了一场庄严的宣判仪式,对马某抢劫并故意杀害友人妻子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随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执行命令,马某被依法执行枪决。
案件细节经复核后确认:
马某,男性,汉族,1991年3月出生于普宁市,初中文化程度,务农为生。因深陷债务困境,竟对友人妻子易某(受害人,享年32岁)萌生了抢劫恶念,并两度前往其租住地企图实施犯罪,均未得逞。
2015年7月3日凌晨,马某携带水果刀、布条等作案工具,潜伏在易某租住地的楼梯转角处等待时机。凌晨3时许,当易某归家之际,马某持刀胁迫其进入房间,用布条将其捆绑,抢得现金1500元、价值6383元的金手镯一个、价值450元的三星手机一部及两张银行卡,并威逼易某说出银行卡密码。
正当马某准备逃离现场时,因易某呼救,他残忍地用水果刀捅刺其颈部,导致易某因颈部受压窒息并遭受锐器伤害而死亡。
逃离后,马某利用抢得的银行卡提取现金10300元,并将金手镯抵押给同案犯黄某(已判刑),获得赃款5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马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入户抢劫他人财物,构成抢劫罪;在实施抢劫后,他又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对两罪并罚。鉴于马某故意杀人情节极为恶劣,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严惩。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维持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马某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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