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主任给自己一个月发8000元的工资,合适吗?
长沙一个小区,业委会主任给自己一个月发8000元,其他业委会成员也有不同标准的补助,这引起了小区部分业主的不满。
其实这事儿的关键在于,业委会的工作到底算不算“正经工作”?
有人觉得业委会本来就是热心业主自愿服务,拿钱就变味了;也有人认为付出时间和精力,拿点报酬天经地义。
现在问题来了——如果业委会成员每天要花几个小时处理小区事务,甚至耽误了自己的工作,难道只能靠“用爱发电”?
但要是工资开太高,业主又觉得像养了个“管理层”。
你们说,业委会成员该不该领工资呢?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