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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婚领证才知对方姓名,婚后同床异梦,男方起诉离婚索回彩礼。 2024年5月

闪婚领证才知对方姓名,婚后同床异梦,男方起诉离婚索回彩礼。

2024年5月29日,光明网报道了湖北襄阳一对新婚夫妇小吴和小燕的离奇故事。两人经人介绍,仓促决定结婚,却在去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时闹了个大笑话——他们竟互不知晓对方的全名。登记手续自然没能完成,但婚礼却如期举行,热闹非凡。婚后的生活却如一潭死水,两人同住一屋檐下,却形同陌路,感情如同空中楼阁。

一年多过去,小吴再也无法忍受这种貌合神离的婚姻状态。他向小燕提出分手,并要求返还婚前支付的十二万八千元彩礼。小燕的家人却坚决不同意,只肯退还两万元,理由是按照当地习俗,男方提出离婚,彩礼便不予退还,而且小燕也和小吴共同生活了一年多。

小吴对此表示强烈不满,认为十二万八千元是他家多年的积蓄,对方如此不讲情理实在让他无法接受。双方为此争执不下,各不相让,最终小吴决定寻求法律途径解决这一棘手问题。

这桩婚姻从一开始就充满了戏剧性的色彩,如今更是演变成一场激烈的金钱纠纷,令人唏嘘不已。这场闹剧也引发了人们对婚姻和彩礼的诸多思考。 双方对彩礼的数额存在巨大分歧,小吴坚持要求全额退还,而小燕家则认为应该考虑共同生活期间的开支以及男方先提出离婚等因素。

这起事件中,关键问题在于如何界定“共同生活”。虽然两人没有领取结婚证,但婚后同居一年多,是否构成事实上的婚姻关系,需要进一步考量。 最终,如何处理这笔彩礼,如何界定“共同生活”的内涵,将成为解决此纠纷的关键。 这对小吴和小燕来说,都将是一段难忘且令人沮丧的经历,而他们的故事也警示着人们:婚姻并非儿戏,感情基础才是维系婚姻长久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