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坏人变老了!有网友爆料,浙江8旬老太,擅自在他人的三轮车上翻找东西,因三轮车突然启动,被拖行数米、摔倒受伤。事后,老太向车主、物业索赔16.7万余元。最后结果怎样? 浙江慈溪一位84岁的老太太在小区捡废品时,擅自翻动别人停放的电动三轮车,结果车辆突然启动导致她被拖行摔伤。 事后老人向车主和物业索赔16.7万元,引发了一场责任纠纷。 监控显示,事发当天李某夫妇正在搬家,临时将三轮车停放在小区8号楼出入口。 老太太推着助力车过来,先后从车尾绕到车前,伸手在车厢里翻找东西。 就在她靠近车辆约20秒后,三轮车突然启动转弯,将她拖倒致伤。 车主李某夫妇辩称:这辆车是单位配发的工具,停车时已拔掉钥匙,是老太太擅自翻动才导致意外。 物业则表示现场有禁停标识,已尽到管理责任。 法院审理发现几个关键事实:一是车辆存在安全隐患,即使拔掉钥匙仍可能通电启动;二是老太太确实未经允许翻动他人车辆。 最终判定车主因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需承担40%责任,赔偿5.1万元;老太太自身过错承担60%责任;而物业无责。 法院的判决既考虑到车辆安全隐患,也明确了擅自翻动他人财物的过错,体现了责任划分的公平性。 大家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