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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气拟斥1.5亿至3亿元回购A股股份,通知债权人相关事项

2025年5月30日,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预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即不超过人民币12.29元/股(含)。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1.5亿元(含)和上限3亿元(含)、回购价格上限12.29元/股,且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减少注册资本测算,拟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约为1221-2441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8-0.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以下为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及具体方式:

申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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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申报登记地点

中国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110号

申报时间

2025年6月3日起45天内(9:3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

舒女士

联系电话

8621-33261888

传真

8621-34695780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方面,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若债权人为法人,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若债权人为自然人,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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