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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阳,老人从镇上回来,看到老友,好友让她搭一程,老人同意了,但是半路上与小客

浙江东阳,老人从镇上回来,看到老友,好友让她搭一程,老人同意了,但是半路上与小客车碰撞,老人的老友成了植物人,他的家属将老人和客车司机告上法庭,获得140万的赔偿,他还要老人的儿子赔偿14万余元,家属说:140万的赔偿到手只有101万,老人就算是好意搭乘,但也不能违反交通法规。老人的家属感到很冤,说跟一个68岁不识字的老人,谈什么交通法规,又没收他一分钱。 这件事发生在2023年8月份,卢老太是一个精力充沛的老人,耳朵眼睛都没啥毛病,平时又爱玩,一到赶集的日子,就会开车去镇上赶集。 每一次她都满载而归,她总会在逛完一圈集市之后,有满满的愉悦感,这才会恋恋不舍的回家。 那一次她在回家的路上,碰到了老友吕老太,两个老友一见面,唠嗑就停不下来,吕老太跟卢老太说,让卢老太顺便捎她一程。 顺便捎带这事又不是第1次了,卢老太爽快地答应了。 有老友的相伴,两个老人在车上,嘴没有停过,一直唠嗑着家里长,家里短,她们聊得十分开心。 车就这样在他们的聊天中,不快不慢地开往家中。 事故就在她们的聊天中发生,因为卢老太不太懂交通法规,她的车与迎面而来的小客车撞到了。 随着嘭的一声,吕老太和卢老太都被重重地摔在地上,她们都受伤了。 卢老太是10级伤残,吕老太是一级伤残,但是吕老太被撞成了植物人,每天待在医院的费用就要1万多元。 发生这样的事情,卢老太一家人都慌了,虽然他们都知道自己是好意搭乘,但是发生这样的事情,他们也很愧疚,因为他们没钱拿出来帮助吕老太。 他们的担心不是多余的,事情发生之后,吕老太的儿子就将卢老太和小客车的司机告上法庭。 由于这个交通事故,吕老太和小客车司机都有过错。 法院判决小客车司机赔偿140多万,卢老太需要赔偿14万余元。 看到这个判决结果,卢老太的儿子感到非常冤枉,他的母亲只是无偿搭乘老友而已,发生事故还要赔偿这么多钱,他们实在是拿不出来。 因为发生这一件事情,卢老太也受了伤,也花了不少钱。 但是吕老太的儿子坚决要卢老太赔偿,他说,现在老人每天在医院都要花1万多元的费用,他们不堪重负,虽然对方是好意搭乘,但也不能违反交通法规呀! 这一句话引起了卢老太儿子的不满,他反驳道,他母亲大字不识一个,还谈什么交通法规,他们又不收一分钱,而且又不是第1次搭乘,要赔钱,实在是太冤了。 不过卢老太的儿子说了,他们会赔钱,他们会从母亲卡里每个月扣800元的退休金给吕老太。 事情虽然闹成这样,但却给了大家一个警惕,好意搭乘,并不意味着发生事故,不需要承担责任。 好意同乘虽为无偿行为,但机动车驾驶人不可置乘车人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 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看到这样的结果,很多有车的人纷纷跟自己说,以后自己的车只能搭家人,不能搭任何一个外人,因为一旦发生事故,家里赔不起。 事实上确实如此,大部分人都是平凡人,没有多少存款,一旦发生事故,如果要十几万的赔偿就足以毁了一个家。 那么你是如何看待好意搭乘的呢?(来源:红星新闻—2025.5.30)#记录我的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