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的弱点!夫妻俩生了一个闺女,夫妻关系不合离婚了,为了不让闺女吃亏把夫妻共有两
人性的弱点!夫妻俩生了一个闺女,夫妻关系不合离婚了,为了不让闺女吃亏把夫妻共有两套房过户到闺女名下。
这事儿真让人揪心!两口子离婚时把两套房全塞给闺女,看似疼孩子,实则埋雷。等闺女刚上大学,爹妈复婚搞出二胎,压根没把闺女当回事——亲妈挺着大肚子才假惺惺商量,这不摆明欺负人吗?
更绝的在后头!生了儿子就惦记闺女手里的房子,闺女不松口,爹妈就带着儿子人间蒸发?结果报应来得快,夫妻俩意外去世,亲戚们倒成了甩锅高手。舅舅姨妈轮流带娃一个月就撂挑子,转头逼着亲姐姐"卖房养弟"?这波操作简直突破道德底线!
法律条文写得明明白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白纸黑字:爹妈没了,有抚养能力的兄姐必须照顾未成年弟妹。但关键在"有抚养能力"这四个字!姐姐刚成年还在读书,自己都养活不了,拿什么养奶娃娃?总不能逼着姑娘喝西北风吧?
最寒心的是亲戚的嘴脸!当初父母把两套房转给闺女时,这群人怕不是背后嚼舌根说"姑娘迟早嫁人便宜外人"。等真要出钱出力了,舅舅姨妈躲得比兔子还快,转头还要道德绑架姑娘卖房?这套双标玩得真溜!
说句掏心窝子的话,这闺女够仁义了!自己爹不疼娘不爱的,硬是咬牙把弟弟送给正经农户,还倒贴3000块安置费。要我说这钱就该找那帮亲戚平摊!当初逼人养娃时一个个装哑巴,现在倒跳出来充大尾巴狼?
法律专家拍过桌子:遗弃罪得看主观恶意!姑娘要是故意把弟弟扔深山老林自生自灭,那铁定要吃牢饭。可人家正经找了好人家收养,还给钱托付,这算哪门子犯罪?真要追究责任,最先该抓的是那些光动嘴不出力的亲戚!
这事儿说到底就是爹妈造孽!生而不养最可恨,把烂摊子甩给大闺女。要我说就该把那两套房拍卖了成立抚养基金,每月从里头支钱养孩子。既不让闺女吃亏,又能保全血脉亲情,这才是两全其美的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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