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某在上海工作后,花每月7000元租金,在徐汇区租了一套房子,然后把患有精神病的母亲接来一起住。 半年后,有一天林某正在上班,突然接到房东张某的电话,说是林某的母亲跳楼了。林某大惊失色,马上匆匆忙忙赶回去。到家时,警察已经来了,楼下有很多围观者。 林某悲痛万分,她原是想好好照顾母亲的,没想到母亲会这样。 料理完母亲的后事,林某因为伤心过度,大病了一场。张某隔三岔五来看她,怕她也出事,顺便问问她什么时候搬走。 林某挺感激张某的,对于母亲的去世,导致张某的房子变成了“凶宅”,她很抱歉。所以病好后,林某在搬走时,补偿了张某3100元。 两年后,林某重新粉刷了房子,以900万的价格卖给了李某。李某马上要结婚了,他是打算用这房子当婚房的。 在搬进去住之前,李某叫保洁员来打扫卫生。在打扫卫生的过程中,保洁阿姨说出了两年前林某母亲跳楼的事。 李某大吃一惊,心里马上膈应了。他这是要做婚房的,肯定希望大吉大利,可现在这房子竟然是“凶宅”。李某马上去找张某,要求退房,张某不同意,双方就发生冲突了。 事后,李某干脆把张某告上了法庭,说张某隐瞒“凶宅”一事,所以要撤销购房合同,并且赔偿他损失。最后,在法院的调解下,张某赔偿了李某80万元。 张某觉得很冤,自己好好的房子,就因为曾经租给了林某,结果变成了“凶宅”。现在赔偿了80万,等于是房子贬值了80万。张某越想越生气,就把林某告上了法庭,要求林某承担这80万。 法院审理后,认为林某接母亲来住,并没有违反租房合同。至于母亲跳楼自杀,林某根本无法预料到的,所以法院驳回了张某的诉讼请求。 官司结束后,林某觉得挺对不住张某的,就主动提出愿意补偿张某10万元。 林某母亲因为精神病而跳楼自杀,这是谁都不想看见的,属于意外事件。摊上这样的事,只能大家互相体谅了,否则也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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