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男子去某快餐店吃饭,点了简简单单的四菜一汤,却被告知173元,凉拌黄瓜29元,娃娃菜39元,一碗小米粥也要18元,男子吃的泪流满面,把这一幕发到网上。商家表示,他们的店位于旅游商圈,租金和人工成本都高,菜价比小区门店肯定要高。而且店里是明码标价,顾客可以根据需要自行选择。网友:快餐都要吃不起了。
据极目新闻5月24日报道,上海某饭店的快餐收费173元,只是普通的四菜一汤快餐,竟然这么高的价格,引起大家的热议。
男子是一名网络博主,这天正好去上海的南京东路,外滩附近去旅游,眼看到了饭点,肚子饿得咕咕叫,男子准备随便吃点。
景区不是吃饭的好地方,菜品一般、价格还昂贵,男子也没太高的期望,打算能填饱肚子就行。
于是,男子特意选择了一家快餐店,想着能相对便宜点,将就一口就行。
快餐店菜品种类不少,男子选了简简单单的四菜一汤,无非就是些凉拌黄瓜、娃娃菜、小米粥等。
万万没想到,结账时,男子直接懵了。
就这简单的四菜一汤,还大多是素菜,竟然要173元,虽然做好了景区饭菜贵的心理准备,但还是让他非常惊讶,感叹这物价的高昂。
店员还逐一给男子介绍菜品的价格,凉拌黄瓜29元、娃娃菜39元、小米粥18元一碗……
饭菜盛在了碗里,男子也不好说什么,只能咬牙支付了饭钱,嘴上吃着菜,心里默默流着泪。
饭后,男子把自己的遭遇发到网上,一顿快餐173元的消息,瞬间让大家开始热议。
为了证实男子的遭遇,记者联系了该饭店。
5月24日,该饭店负责人证实了这一消息。饭店表示,他们的店位于旅游商圈,租金和人工成本都很高,所以菜价自然比小区门店要高。
但是,他们的菜品都是明码标价的,顾客可以根据需要自行选择,并不会强迫大家消费。
店里的小米粥18元一碗,但是大碗的,份量很足。
至于男子发的视频,饭店老板表示,这有点夸大其词,店里并不完全认可。
随后,记者联系男子,电话没有接通。联系饭店附近的市场监管部门,目前还没得到回应。
对173元的快餐,有网友表示,上海的餐馆种类很多,社区食堂的平价饭馆价格会便宜点,中档餐厅比高档餐厅可供自主选择,价格也自然高一些,但百元快餐绝对是个例。
《价格法》第11条规定: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享有自主制定属于市场调节的价格的权利,但需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快餐店位于旅游商圈,租金、人工成本显著高于普通社区门店,允许商家根据市场调节菜品的价格。
商家通过明码标价履行了告知义务,消费者可自主选择是否消费,符合自主定价权的要求。
至于定价是否违反公平原则,要看同一商圈内,同类菜品价格差异是否过大。
假如其他快餐店同规格凉拌黄瓜仅15元,那就可能构成利用市场支配地位获取超额利润,违反公平原则。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13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不标明价格的;
(二)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
(三)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
商家逐一告知菜品价格,形式上符合明码标价要求,但还需要进一步审查,看是否标注了菜品规格、计价单位等关键信息。
如果商家在高峰期临时提价,例如将18元小米粥临时改为25元,而且没有更新菜单,则构成价格欺诈。
《价格法》第33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依照本法的规定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一旦查实商家虚构成本,或者价格垄断,联合其他商家统一提价,或者存在虚假宣传,夸大食材品质等情形,那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因此,173元的快餐到底合不合法,需要有关部门的具体鉴定。
如果商家定价没有显著偏离市场水平且充分履行告知义务,则法律难以干预;反之,如果存在欺诈或垄断行为,商家必将承担法律责任,在劫难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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