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块来算算数学题[呲牙] 题目:已知厂里有一位试用期内的职工3月份的实际到手工资为4150元整。日前该职工4月30日提出辞职申请,于5月15日办理了离职手续,结算工资为5370元。 提问:该员工的工资是否正确? 解题思路: 假设该工厂是单休,12小时两班倒,3月份一共有31天,5个周日,那他的工时总计是12*26=312个工时。 实际到手工资=应发工资-应扣款项,由于该职工是在试用期内,大概率是没有缴纳社保的,除了扣点宿舍的水电费跟食堂饭卡的充值,其他的也没什么扣的了。 正常宿舍水电费人均6/70差不多,3月份天气不热,用开空调。食堂充值一个月300元足矣。由此反推该职工的应发工资为4150+300+70=4520元,我们就取整数4500元。 那问题来了,这4500元是包月制度还是时薪制度呢?我们分开讨论。 包月制度:4月整月+5月的15天,那我们就算他的日薪为4500/26=173元,5月份上半月两个周日,实际出勤13天,结算应发工资为:4500+173*13=6749元,实发工资:6749-300-70-150-35=6194元[呲牙] 时薪制度:前面我们已经算过了,该职工的3月份工时为312个小时,时薪为4150/312=13.3元。 4月份有4个周日,同样是26天的出勤,也是312个工时,5月份出勤13天,13*12=156个工时,总计312+156=468个工时。 应发工资为:468*13.3=6224元 实发工资为:6224-450-105=5669元 结论:无论哪种薪酬制度,作为一名在试用期内的员工,一个半月的工资只发5370元都是不合理的[强] 还有哪种解题思路,欢迎交流!#财务工资核算# #工资测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