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多人士仍在犹豫,向巴基斯坦推销歼35战斗机是否明智之举?在此,我欲指出几点常见的认知误区: 其一,认为歼35乃枭龙战斗机的五代升级版,实则大谬不然。枭龙乃巴基斯坦与成都飞机公司携手研发的产物,巴方承担了半数的研发经费,故而获得了知识产权、技术转让、生产线及销售代理权。反观歼35,则是沈阳飞机公司自主筹资、后获海军鼎力支持的国产项目,与巴基斯坦毫无瓜葛。如同歼-10出口时,亦不会轻易涉及上述权益的转让。 其二,断言巴基斯坦采购歼35将有利于中国军工发展,此论亦属偏颇。巴基斯坦军费捉襟见肘,昔日购置歼-10亦需仰赖中国贷款扶持。此举实为制衡印度购买阵风战斗机、维持地区平衡的战略考量。若贸然向巴方出口歼-35,或将打破南亚地区的力量均衡。即便巴方自筹资金,中国亦需审慎考量采购数量,以免得不偿失。数量过少,则无助于巴方五代机装备升级;数量过多,则超出我方所能承受之范围。 其三,认为巴基斯坦作为中国盟友,中国理应伸出援手,此观念亦有待商榷。巴基斯坦虽与美国保持盟友关系,但亦与中国、土耳其、沙特阿拉伯等国保持着密切合作。巴方文官阶层亲美,而军方则亲近中国。然而,在无战争威胁之际,向巴方出口歼35,难免令人担忧其保密能力。参考巴方曾泄露中方核技术之先例,歼35亦存在泄密风险,进而威胁中国海军主力战机的安全。当前,中国经济蓬勃发展,已拥有专门的出口装备序列。对于自用装备的出口,中方持谨慎态度。相较于贷款给巴方购置歼35,中方更需关注自身空军的装备升级需求。阿根廷曾有意购买12架枭龙并附带技术转让,却遭成飞冷遇。巴方若仅凭自身实力,亦难以承担12架歼35的采购费用。 再者,巴基斯坦与土耳其正携手研发“可汗”五代机。然而,土耳其连F16零部件的国产化尚且难以实现,巴方虽拥有枭龙战斗机及从歼10下放的技术,但其研发实力仍存疑。土耳其曾多次从巴方获取中国技术,并赖掉知识产权,以“独立研发”之名冲击国际市场。对于此类合作伙伴,中方虽愿携手共进,但亦需保持警惕。扶持巴方固然重要,但亦需防范其转手倒卖技术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