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宜春市中心城区龙舟比赛将于5月25日(星期日)在宜春市秀江河万达段(袁山大桥与宜阳大桥之间)举行,为确保赛事安全顺利举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通告如下:
一、管控对象
本通告所指“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低、飞行速度慢、雷达反射面积小航空器具,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飞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12类。
二、管控区域及时间段
根据赛事现场安全管理要求,自2025年5月25日6时至2025年5月25日14时,市中心城区龙舟赛期间,在宜春市秀江河袁山大桥至宜阳大桥河段1000米范围内加强“低慢小”航空器起降飞行活动的安全管理。
2025年宜春市中心城区龙舟比赛期间禁飞区域示意图
三、管控措施
(一)凡是在上述时间段和管制区域,未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的各类“低慢小”航空器,一律不得升空飞行。应急救援、引航、气象探测等特殊飞行活动须报公安机关备案。
(二)对在管控时间、区域内擅自飞行的,公安机关将对升空的“低慢小”航空器采取反制强降措施并依法予以处置;对于违反《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管控期间,请广大群众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