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5件涉民营企业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刑事)。其中,刘某光等人在企业开展的业务中,实施职务侵占和受贿行为长达4年时间,数额高达1亿余元。法院对全案证据审慎分析和综合判断,最终决定判处刘某光有期徒刑19年。
刘某光所在的单位,是我国某知名头部电商民营企业。他利用职务之便,在长达4年的时间里,持续实施职务侵占和受贿行为,涉案金额高达1亿余元。刘某光的犯罪行为,给所在企业带来了极大的经济损失,严重影响了企业的正常发展。
一些人认为,民营企业作为非国有单位,他们的盈利或亏损与公共利益没有直接关联。因此,公众无需过多关注民营企业员工的受贿行为和职务侵占犯罪,国家机构也没必要对其进行严厉惩处。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民营企业的员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民营企业的员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构成职务侵占罪。
民营企业内部的贪腐行为,不仅损害企业的自身利益,还会对整个市场环境造成负面影响。个别员工的贪腐行为以及职务侵占,势必影响到企业其他员工的利益,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进而影响企业的运营与发展,甚至波及社会稳定。延伸开来,民营企业内部的贪腐现象,会对社会道德和价值观产生负面影响。如果任由民营企业的贪腐行为泛滥,就会破坏员工的道德底线,对社会公众产生消极的示范效应,导致社会风气恶化。
民营企业是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创造就业机会、推动技术创新的重要力量。严惩民营企业内部的贪腐行为,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一方面可以维护法律尊严和市场公平;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保护社会的整体利益。因此,必须坚决严惩民营企业内部的腐败行为。
北京发布5起涉民营企业司法保护案例,向外界传达了严惩民营企业内部的腐败行为和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坚定决心。依法惩治和预防民营企业内部人员犯罪是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是民营企业健康有序发展的现实需要。只有共同维护好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才能让民营企业在法治轨道上稳健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