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立法对婚内强奸减轻量刑! 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二审维持原判的结果给社会带来巨大冲击,我看到很多网友都认为这个判罚过重。 我完全支持大同中院的维持原判的判决,原因不外乎就是该案事实清楚,证据链非常完整,法院的判决结果正当而且公正。 但鉴于目前社会舆论普遍对法律规定的婚内强奸的定罪量刑接受度不高,而且在形式上订婚或者结婚也会给当事人以可以进行性关系的期待。因此,把婚内(或者订婚)强奸和普通的强奸行为一样进行打击就有一刀切过于简单的嫌疑。 所以,我建议立法机关可以考虑对婚内强奸的量刑标准上进行补充规定,按照普通强奸判决三年以上的标准,婚内(订婚)强奸可以设定为起步半年最高三年。 补充规定的好处是让婚内强奸不至于在司法实践中沦为沉睡条款(据说在正常的婚姻关系中婚内强奸没有司法判例),让司法机关可以减轻来自社会的压力,更加有效打击家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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