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职责再升级!6月起新增重要任务 再过两个月,公安机关将迎来一项新的法定职责!2025年6月1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正式施行,其中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将负责“省级以下监察机关留置场所的看护勤务”,并依法协助监察机关采取责令候查、管护、留置等措施。 事实上,这项工作对于公安机关来说并不陌生。在许多地方,公安早已承担了类似职责,过去的模式更多是协助配合,而如今,这些任务被正式纳入公安机关的法定职能体系。 这一调整不仅意味着公安机关在监察执法领域的责任进一步扩大,也可能带来人员、编制、经费等方面的相应优化和补充。随着监察法的修订实施,这项职责调整将如何影响公安机关的工作模式?对监察体系又会带来哪些变化?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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