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10xxx36 579 2025-04-21 00:56 很少有自媒体能说到这个点!山西大同案之所以引发舆论,关键点就在于刑事案件的判定,居然是以意愿为主导,而不是司法证据为主导!再怎么提倡尊重女性,都不能让妇女意愿凌驾于司法证据之上!这根本就是为了坐实男的强奸而耍的无赖! 老丁 回复 04-25 10:16 处女膜没有新鲜伤痕,女性体内没有痕迹…… Mrjoke 回复 04-27 06:59 完整个屁,都是间接证据,没有直接证据,而那些间接证据并不具有唯一性,小两口先亲热后闹别扭一样可能发生那些事
云侠 298 2025-04-11 08:43 此案件精炼一下可以进警世恒言。 卢德怀 回复 05-24 01:28 日本还有更魔幻的。美国泰森强攻案和这个就很像,不一样被判了?科比就比较聪明,给了500w 你猜呀 回复 05-26 10:57 你还蛮有前瞻性的呢!的确上了最高法的典型案例了[滑稽笑]
用户66xxx75 235 2025-04-20 21:54 以女性口供为证据,女性法官推论为定罪标准,女版陈清泉式法官判决 910 回复 04-25 11:44 二审前男方父母放话要将一审12人都告了,二审保护[狗头] 论语 回复 04-27 09:18 法律规定二审审期两个月,特殊情况可申请高院延期两个月,仍需延期的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这个案子,二审没有提交新证据,案情简单,为什么要超期这么久?
isabella 189 2025-04-21 02:54 女方自愿进入男方房间,女方报警时候早已收了钱,事后处女膜完整,都能把未婚夫判强奸,,为什么?因为男方母亲坚持要起诉十二名办案人员,,这就怪不得别人了,不整你整谁,三年算轻的了,男方要再上诉,没准十年八年,冬萍才笑了几个月,现在全国的小仙女都忍不住开始笑了,男儿哪有什么朗朗乾坤,对父母好点,然后躺平吧,谁还敢谈婚论嫁!! 弃天地 回复 05-17 15:30 别指望这家众包敢做大案 破茧重生 回复 06-01 13:28 拉去非洲
遛弯 113 2025-04-11 16:41 砖家叫兽乱国 用户10xxx26 回复 04-24 20:22 法条背得溜,不一定会判案,兵书读得多,不一定会打仗。 遛弯 回复 05-06 06:01 普遍存在的现象
用户10xxx99 79 2025-04-20 19:59 婚内同房一半时,女的不高兴了告男的强奸,法院要判多少年? 用户23xxx75 回复 04-24 12:07 另外,也是最近,地点我忘了,50万彩礼,婚后2个月也是强奸罪名把老公送进去了,现在起诉离婚要分一半房产 墨鱼蛏子 回复 04-21 09:44 多简单呀,按量刑标准的一半处理。
世外桃源 76 2025-04-27 23:55 我觉得这个要分两种情况:领证前和领证后。领证前属于婚前性行为,男女双方都有权利拒绝,只要有一方强迫或违背意愿,都可以告强奸或强奸未遂。领证后算婚后性行为,这男女双方都有责任和义务去满足对方的需求,这个在量刑标准应该适当放宽,如果没有双方实质性伤害,都不能以强奸罪处罚……[玫瑰][墨镜][墨镜][玫瑰] 红叶舞秋风 回复 05-20 05:54 爽的时候是自愿,提起裤子就告强奸,这竟然还是合法权益。 落风 回复 05-05 15:02 现在没有男方被强奸一说,婚后女方有单方面拒绝的权利,前段时间看一个因为女方结婚就是不和男方同床,男的一点招都没有
tb998611_2010 69 2025-04-20 01:15 应该是惯例了,法三等其他人也都有类似解读,qj案,口供重于客观证据,好像还有别的 用户17xxx62 回复 04-23 20:25 以前看过相关报到,现在处女就可以告人强奸,果然牛逼! 若只如初见 回复 04-24 09:43 刷到过一个律师对于本案的剖析和总结:现在在性侵类案件中,重言词证据,轻客观证据已经成为裁判惯例,客观证据在案件审判中只是辅助;还有一点就是性侵类案件中,关于认定男方是否构成强奸的裁判标准,已经从证明男方是否有强迫与女性发生性关系,过渡到了男方有在发生性关系前,是否得到女方明确的性同意。
想说点啥 65 2025-04-20 20:05 预测下,30年后~1.女方性拥有财富里房产比例,大幅领先!2.经历一段订婚后强奸及婚后强奸案高发后,骤然下降~因为男性拒绝恋爱和结婚了…3.当然结婚率骤降,出生率骤降…4.最神奇的是,婚后女方出轨~反告丈夫强奸(孩子就是证据)~成功将其送进缝纫大学~再和小三结婚~再告新婚男人强奸再成功的~这种案例成为常态,社会不再怀疑。5. 2035年,富豪榜前100的88名男性中,因强奸进缝纫大学的有33人,另有33人因赠予被害女性,掉出富豪榜…2049年,富豪榜前100,女性占比88名…6.社会一片和谐…… 黄尚乾 回复 04-22 07:34 这么多字,有才[100] 用户98xxx43 回复 04-25 08:07 赶紧去生100个女儿,就能当上富一代了。
该死的起名 51 2025-04-23 21:43 主观意志都不是重点,重点是,主观意志可以反悔,也就是做的时候是同意的,事后可以反悔的! fei fei 回复 05-01 03:54 我记得有个案子,有个小伙在火车站附近住小宾馆找了个🐔,做一半🐔受不了了要停并反抗,小伙继续,然后判了强奸 该死的起名 回复 04-25 07:41 哦哦
微末蚁族 48 2025-04-20 23:09 现在司法解释,女方具有事后撤回同意权,让男人不管何时何地都没法保证自己合法行使性权利,就相当于剥夺了男性合法使用性权利。加上结婚后生不生是女方的权利男方没权管,和谁生也是女方权利,男方也没权管,就这还结锤子呢,当冤大头是吧。 隔壁老王 回复 05-21 00:09 别洗了,南昌就是性同意撤销案,你不和我谈恋爱,我就送你进去 佛前一片尘 回复 隔壁老王 05-21 05:22 想信什么是你自己的事,我只能推测一二审判决大概率都有问题
用户17xxx01 39 2025-04-21 15:42 强奸罪之所以是重罪是源于给被害方带来的严重人格和心理伤害,如果事前或事后报警前涉及利益交易就严重拉低了这种主观性伤害的后的后果,这时就是用强了也是应以人身伤害罪论处,女拳主义者为了博眼球把强奸罪泛化会有严重的社会危害。彩礼和嫖资本质上都是性同意的证据。期待本案对强奸罪的司法解释作出与时俱进的调整。 scg 回复 05-19 09:49 所以就可以对男的滥用强奸案?只是条件没谈拢,就可以报强奸案?对男的一辈子的影响怎么就不重要了? fei fei 回复 scg 05-19 10:18 强奸案是讲证据的,还滥用,报案率这么低就是因为取证难
用户17xxx16 37 2025-04-20 01:24 人民法官判的案,有错吗? 返回键 回复 04-22 22:37 人民法官判人民的案,错不了 用户10xxx06 回复 04-21 13:06 那就不需要一审,二审,高院,最高院了!
囧途情缘 31 2025-04-20 00:58 罗某?罗张三吗? 萨克买迪克 回复 04-20 02:12 应该是猡翔那个瘪三。 何霞霞大人 回复 04-20 18:59 怪不得罗翔在抖音上关于这个案子说的话怪怪的
撞死四只鸡 27 2025-04-23 02:53 大同这案子出来 我奉劝诸位还是别结婚了,就在刚刚我跟我老婆说来一次 她说累 我说我轻轻的,她立马说别烦我 等下我就报警 听到这句话我立马出了一身冷汗,我就说以后再也不碰你了 当她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夫妻之间的爱情 亲情完全没有了信任可言,没大同案她根本不会说出这句话
雕刻时光 22 2025-04-20 21:15 女方不喜欢男方却和他订婚,入婚房。真正互相喜欢的人,两情相悦,发生关系也水到渠成。即使不同意也会劝阻男方,理解男方,并不会告男方。因为不喜欢对方,才更在意钱财方面,达不到要求就火山爆发了。所以没有感情的婚姻是错误的,法院的判罚不客观,只重女方的口供,不重实证,重判男方也造成了社会巨大负面影响。
雨辰 17 2025-04-23 04:07 假设一个女性到异性办公室,出去的时候手臂在办公室撞了一下有清淤,然后嚷嚷被QJ,请问怎么破? 打野 回复 04-29 23:37 揍她一顿,最好抓住她的手打你一下,你们就是互殴了。 税醒了 回复 04-26 23:29 蛇精还得念咒语,如意如意,随我心意。这个不用,去大同直接就随她心意了
膚淺悳夢ゞ 14 2025-04-23 00:50 不要去找中介相亲,不要去找中介相亲,不要去找中介相亲!重要的事情说三遍!骗财都成产业链了,哪怕同意婚前加名加彩礼,后面结婚了告你婚内强奸,一样可以起诉离婚分你一半财产!
公平正义 5 2025-04-22 14:42 一大群为强奸犯辩护的既蠢又坏 笑淡风云 回复 04-24 08:27 正忙着和别人生孩子。。。等忙完了再告他 长發其長 回复 06-04 09:19 轮到你或你兄弟被送进去就不会这样说话了!
用户98xxx43 5 2025-04-24 23:01 证据链的完整性 本案证据形成如下闭环: 被害人陈述 → 事前拒绝、事中反抗、事后报警; 物证与鉴定 → 床单DNA、淤青 → 性行为发生及暴力控制; 被告人自认 → 承认性行为 → 排除“误解自愿”的可能; 现场痕迹与监控 → 反抗行为与强制拖拽 → 佐证违背意志; 证人证言 → 被害人母亲证言、110接警记录 → 补充事实细节。 结论:证据之间相互印证,无矛盾或重大漏洞,符合《刑事诉讼法》“证据确实、充分”的定罪标准 er sha 回复 05-05 19:19 床单上DNA只能证明强奸了床单;事后还是原封的证明没有暴力;女体内和内衣没有DNA证明没有发生关系;於青是也能事后拖拽产生的!强奸是怎么产生的!最大的不合理是但反有一点感情也不会把未婚夫送进去 用户10xxx36 回复 05-08 09:10 首先,事前拒绝跟事中反抗,明显是证据不足!事前拒绝没录音,仅仅只是口供,而口供又算什么?人不会说谎?还有,你说事中反抗,那为什么男女双方身上并无明显外伤?女方贴身衣物检测不到男方的DNA分型?女方处女膜完整?综上,女方口供与司法证据根本对不上,这种口供能采信?
用户10xxx94 4 2025-04-20 18:57 煞笔!新闻你是一字不看,那男的自己承认在外面蹭了的! 微末蚁族 回复 04-20 23:55 然后一直在上诉[滑稽笑],你所谓的承认过程是这样的,女方心安理得坐着强奸犯车回娘家,中途她妈打电活过来,女方接到电话嚎啕大哭跟她妈说被强暴了,到她家时,她妈到车里问强暴她女儿没,男方为了安抚女方情绪,嗯嗯,就成罪证了[滑稽笑] 用户14xxx55 回复 04-21 06:32 在外面蹭了就会有str痕迹,这么说吧,你那手上的汗毛蹭一下内裤上都会有痕迹,为什么检测不出来
深渊传说 4 2025-04-21 14:55 强奸强奸,用强而奸。有暴力的证据,那有奸的证据吗?使用暴力强行进入就算捅不破膜,那应该也会有巨大的撕裂伤口。啥都没有算个屁强奸?身体其他部位有伤痕(什么手臂的乌痕)最多也只能算“故意伤害”
昨今明 3 2025-04-30 17:53 无论什么情况下,没有足够过硬的证据,都不能胡乱判,哪怕事实上,推理上,推测上,其就是真正的罪犯。这才是法律和法治的原则和底线。烂也是危害影响有限的个案,如果可以无足够的证据,靠推测推理判决,那就会有无数的冤假错案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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