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看订婚强奸案,原来判定男方强奸罪的证据是一段录音! 这段录音来源于男方和女方母亲的一段对话。 女方母亲问:你们订婚,是不可否认的事实对吧? 男方答:嗯,是。 对方问:你强暴的那个,也是不可否认的事实对吧? 男方:嗯 这段录音证明男方亲口承认,一审被判强奸罪3年! 而在去新房前的电梯中,两人亲昵搂抱,女方积极回应,两人在新房中洗澡沐浴,这些证明女方并没有表现得不情不愿! 这起案件的导火索是女方要求婚前在房产证上加名字,而男方则表示会在婚后一年加,双方各执一词,最终女方报警! 一个房产证上的名字,让一人陷入牢狱之灾,一人赢了官司输了声誉,再嫁也难!婚姻被嵌入太多的条条框,如果各自退让一步,现在的两人也是幸福的一家三口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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