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喇叭裤、录音机与“流氓罪”80年代初的时尚青年如何走在危险边缘?

一条裤子,一台机器,怎么就成流氓了?今天咱们聊聊八十年代初的事儿。那时候,一个年轻人要是穿条喇叭裤,提个录音机上街,麻烦

一条裤子,一台机器,怎么就成流氓了?

今天咱们聊聊八十年代初的事儿。

那时候,一个年轻人要是穿条喇叭裤,提个录音机上街,麻烦可能就来了,搞不好,还得跟一个可怕的词扯上关系“流氓罪”

喇叭裤,裤脚越大,胆子越大

喇叭裤是什么样呢?

简单说,就是上面紧,紧紧包着屁股和大腿,从膝盖往下,裤腿唰一下散开,像个大喇叭。

这裤子现在看挺普通,但当年可不得了。

它大概是1978年左右,跟着国门打开溜进来的,年轻人觉得新奇、时髦,穿上有范儿。

可很多上了年纪的人一看,火就上来了。这裤子绷着屁股,多不雅观!拉链还开在正前面,那时候的女装裤子拉链都在侧面,这成何体统?

老人们气得说这是不男不女,颠倒乾坤。话越说越重,后来干脆有人说,这是盲目模仿西方资产阶级生活方式。

麻烦真来了。

有些地方,真有人拿着大剪刀上街,看到穿喇叭裤的年轻人,拦下来就剪裤腿。

工厂门口,可能就有一把剪刀等着你,还有歌曲唱到,一个穿喇叭裤的长发青年,被街道大妈押着游街,裤子都被扯破了。在很多普通人眼里,穿喇叭裤的,基本就等于不正经的流氓了。

录音机,提着砖头,听着禁歌

比喇叭裤更高级的装备,是录音机,那可不是现在的小玩意儿,而是像个大砖头似的四喇叭收录机。

价格更是吓人,一台走私进来的,可能得花掉一个普通工人一年的工资,能提着一个,绝对是街上最引人注目的。

录音机里放什么呢?

主要是邓丽君的歌,像《甜蜜蜜》、《月亮代表我的心》,那声音软软的、甜甜的,跟当时广播里整天放的歌完全不一样,年轻人听得入迷,觉得这才是音乐。

可这声音,在很多人耳朵里就成了毒药。报纸上批判这些是黄色歌曲、靡靡之音,说听了让人意志消沉,甚至有学生写信给报社说,我一听那缠绵的歌声,就觉得四肢无力,想睡觉。

正经的电台,是绝对不准播的。

所以,你想想那个画面,一个长发青年,戴着贴有外国商标的蛤蟆镜,穿着紧绷屁股的喇叭裤,手里提着一个哇哇放着邓丽君的大录音机,招摇过市。

在当时的很多人,特别是管理部门眼里,这简直就是不良青年的标准像。

“流氓罪”一把悬在头顶的剑

如果只是被人指指点点、剪剪裤脚,也许还不算最可怕的,最让这些青年后脖子发凉的,是流氓罪这三个字。

流氓罪是1979年刑法里写着的。

一开始条文还算清楚,主要是管那些打群架、欺负妇女、严重破坏公共秩序的人。

但到了1983年,全国开始严打(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情况一下子变了。

为了从重从快,很多罪名的惩罚变重了,流氓罪变得非常可怕,最高可以判死刑。更关键的是,什么叫流氓活动,界限变得有点模糊了。

根据当时的司法解释,像勾引男性青少年多人,搞两性关系或者举办地下舞会,跳贴面舞这些行为,都可能被认定为其他流氓活动,构成流氓罪。

这就留下了巨大的空间,年轻人聚在一起,听听禁歌,跳跳交际舞,在紧张的氛围下,很容易就被上纲上线。

有真实的例子,西安有个叫马燕秦的妇女,喜欢组织家庭舞会。

1983年严打时,她被逮捕,案件越搞越大,牵连了三百多人,最后,她和另外两个人被枪毙了。

电影演员迟志强,因为和高干子弟们跳贴面舞、有男女关系,也被判了四年流氓罪。

这些今天看来属于个人作风、最多是道德问题的事,在当时却可能换来重刑。

走在危险的边缘

现在你明白了,为什么说他们是走在危险边缘。

他们的危险,第一层是看得见的,是街边的大剪刀,是路人的冷眼和举报,是单位领导的批评和处分。

但更深、更让人害怕的第二层危险,是法律带来的。

喇叭裤、录音机、邓丽君、跳舞会……

这些符号,很容易被归入资产阶级生活方式和精神污染。

而在严打那种特殊的社会氛围下,一旦被和流氓沾上边,谁也不知道后果有多严重。

也许你只是想时髦一下,显摆一下,但命运的齿轮可能就此恐怖地开始转动。

所以,那不是一种轻松的、纯粹的时尚。那代年轻人追求时髦的背后,有一种小心翼翼的试探,也有一种豁出去的勇气。

他们用紧绷的臀部和宽大的裤脚,用邓丽君的歌声和录音机的噪音,在试探这个社会开放的边界到底在哪里。

值得庆幸的是,社会终究是向前走的。1979年底,就有《中国青年》杂志站出来为年轻人说话,头发的长短,裤脚的大小和思想的好坏并没有必然的联系。

这场关于喇叭裤的大争论,本身就成了思想解放的一部分。

到了1997年,新修订的刑法终于取消了那个包罗万象、令人恐惧的流氓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