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李先生正在给自己养了三年,老实安静的拉布拉多,系上牵引绳,准备出去散步。没想到,这一出去就给自己找来了一个大麻烦。 与此同时,77岁的王奶奶,吃完晚饭也出来散步,与这只温顺的拉布拉多不期而遇了。王奶奶一向怕狗,加之年岁已高,见到体型壮硕的拉布拉多,让她无比害怕。 老人本能地向后退去,却不料脚下一滑,整个人重重地摔在了地上,起不来了。后经医生诊断为股骨,颈骨折,九级伤残,治疗费用将近11万。 王奶奶和家人,一怒之下,把李先生告上了法庭。王奶奶一方强调,狗狗的出现给老人带来了极大的恐惧和伤害,而李先生则坚持认为,自己的狗狗是温顺的,还有牵引绳,而且从未对任何人造成过威胁。 最后,法官判决,确实是因为李先生狗狗的出现,导致了老人的摔倒。考虑到狗狗的体型可能给老年人造成心理压力,因此判决双方各承担50%的责任,李先生需要承担5.4万元医药费。 有人认为,这一判决体现了法律的公平与正义,既考虑了老人的特殊情况,又没有过分苛责狗主人。也有人担忧,这样“和稀泥”的判决,可能会让一些原本守法的公民,感到困惑和不安。 也有人认为,养狗的人,应该时刻注意狗狗的行为和周围环境。一定要避免自己的狗,给他人带来不必要的困扰和伤害。象拉布拉多这样的大型犬,不能让他咬到人,同时也不能让他吓到人。 看来,法院还充分考虑了双方的实际情况和感受,做出的判决确实比较公正合理。没有过度追究李先生的责任,同时也让他承担了部分治疗费用。大家说,法庭的判决,还算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