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受过处分,再被任用,张琳琳不是第一例。
也不会是最后一例。只不过是又一例。
当然,也许人冢完全符合规定。
一:处分期间,表现良好。
二:纪检监察机关认为没问题。
二:党内集体讨论通过。
四:上级(省里)组织人事部门批准。
好雨时节 回复 08-25 00:05 去旅游局上任了。万一去河南旅游也被莫名其妙赋个红码咋办呢?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