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官方通报来看,河南法官在车库被杀一案中,医院出了29天的住院证明,但法官只判给了15天的损失。追诉的是光棍老汉,他在事故发生后也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所以他请了律师,认为律师懂法,他相信律师,结果各种费用算下来是18000元。
法院在开庭判决的时候,老汉仍然坚信能拿到18000元的赔偿。然而出乎意料的是,可能法官太坚守原则了,在法理的基础上认为15天赔9000元就足够了。法官没有考虑到实际情况,特别是像车祸事故这类案件中,伤者虽然出院了,但有时因为伤筋动骨并不能立马去工作。尤其是对于底层人员来说,他们干的都是体力活。老汉这辈子可能只是唯一一次和法院及律师打交道。本来他也相信司法公正,但突然之间的落差太大,让他无法接受。即使赔偿金额是15000元,他也不会想不开。老百姓的思维容易一根筋,认个死理,一时想不开就酿成了大祸。
通过这件事,我们应该深刻反思如何做到法与情、法与理、法与实际情况的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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