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这是抢劫!”湖北,男子嗜烟如命,在家里存了18000条各式各款的香烟,堆起来足有小山那么高,邻居眼红举报给了烟草局,面对执法人员的没收,男子高呼“你们这是抢劫,凭什么?”一纸诉状把烟草局给告了,结果法官的判罚让他当场傻眼... (案件来源:四川何平律师 湖北男子囤18000多条香烟,被烟草局查出没收!合法?) 赵某人到中年,经营着一家小卖部,别看穿得其貌不扬,可钱却没少挣,但他一不喜欢车,二不追求房子,却偏偏嗜烟如命! 只不过他不抽,而是将买来的香烟堆起来,当成展览品慢慢欣赏,在他的房间里,中华、南京、白将应有尽有,数量足有18000条,比得上一个小型烟草仓库! 甚至,他还喜欢收集一些冷门烟,把它们精心的捧在手里,仔细打量爱不释手。 因为这个特殊的癖好,赵某结识了不少老烟民,小卖部的生意一天比一天红火,每个月光流水就是一大笔钱。 常言道,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邻居因为眼红,将此事捅给了烟草局。 很快,执法人员驱车赶来,将小卖部以及赵某家的香烟尽数查封,尽管见惯了大场面,但工作人员还是被这些藏品给惊呆了。 一边用笔记着,一边拍下整个执法过程,按照规矩,还对每款香烟的数目做了区分,当场向赵某开具了扣押单。 “你们这是抢劫!我又没卖,只是收藏自己欣赏而已” 然而,男人的话却犹石沉大海,被工作人员无视了,随着香烟被一箱接着一箱的抬走,赵某真切的感觉自己的心也在一点点碎掉。 等到烟草局的车开走后,他孤独的坐在库房,望着空旷的墙壁发呆。 “我半生的心血啊,就这么没了...” 因为不甘,他不顾身边人的劝阻,将烟草局告上法庭,要求他们归还自己的香烟。结果,法官的回答却令他猝不及防“你已经构成违法了,这些东西理应没收!” 原来,香烟作为特殊商品,在我国受到严格限制,《烟草专卖法》明确规定,只有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才可以经营,而且还要接受当地烟草局的管理和监督。 甚至出于安全考虑,香烟的数量以及采购运输都要受到层层管制,一旦发现假烟严惩不贷! 而赵某,不顾法律规定,私自在家储存大量香烟,不仅违反了“烟草法”,而且还严重威胁邻里生命财产安全。 而且,在调查中,这些香烟的来源也存疑,其中不少是赵某违规运输得来的,本来就是“赃物”,所以执法人员才予以充公。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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