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分手并不是因为不相爱了!
港台很多明星进入娱乐圈都是为了替家里还债。
吴奇隆也不例外,13岁时吴父经营失败,身为家里老二的他,就各种打工兼职。直到被童安格发现进了演艺圈,在18岁时和15岁的苏有朋等一起组了小虎队 。
进了娱乐圈,他的收入确实增加了,生活本应好转,但他爸又再一次欠下了更巨额的2000万。为了还债,他跑去香港发展,拍电影拍电视剧。后来与同是天涯沦落人的蔡少芬合作电影时擦出火花。
娘娘当时进圈也是为了还妈妈欠下的高额赌债,两人家庭背景相似,同甘共苦,相互取暖。
然而相爱几年后高额的家庭债务和来自娱乐圈的种种压力,将两人压得喘不过气,于是选择相互放手。
2000年时,因蔡妈恶习难改,蔡少芬宣布与其断绝母女关系。
不过,两人都很有眼光地选择来内地拍戏,不仅拍出好多经典代表作像《萧十一郎》《步步惊心》《甄嬛传》 ,还遇到了各自的有缘人,有了幸福美满的婚姻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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