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心病狂!广东阳江,56岁男子因与邻居有纠纷,竟然驾车撞向一名6旬老人和其两个均不到10岁的孙子,导致两个孙子当场死亡、老人经抢救无效后死亡的严重后果。案发后,当地公安机关对作案男子发出协查通报。目前,当地公安机关回应称,案情不便透露。网友们气愤的表示,连孩子都不放过!
(来源:潇湘晨报)
据了解,作案男子名叫罗某,今年56岁,是当地的村民。被害人之一是6旬老人,事发时老人带着两个不到10岁大的孙子出门,遇到驾驶机动车的罗某。
罗某见到老人带着两个孙子出门后,丧心病狂!竟然直接驾车撞上爷孙等三人,并导致老人两个孙子当场死亡、老人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的严重后果。
罗某作案后驾车逃离案发现场。案发后,当地公安机关对罗某发出协查通报。目前,犯罪嫌疑人罗某已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案件正进一步侦办中。
当地村委会回应称,具体案情要以警方等相关部门通报为准。公安机关则回应称,案情不方便透露。
1、有网友评论称,到底是什么深仇大恨,罗某要对邻居两个不到10岁的孩子下手啊!丧心病狂!
有IP地址显示为广东的网友评论称,罗某作案第二天就被抓到了,可当地村民的评论全部一边倒,被害人一家一直长期欺负凶手才导致事件发生。真相可不是表面一般,是何种忍无可忍去动杀人的念头!
2、从法律上讲,不论罗某出于任何原因这样做,其行为都构成故意杀人罪且连从轻处罚的情节都没有。
具体而言,即便该网友所言属实,也是大人之间的事,两个不到十岁的孩子与罗某又能有什么纠纷呢?
因此,法院在对罗某量刑时不会认为被害人存在过错。即罗某在作案动机方面是没有从轻处罚的情节。
其次,刑法第232条明确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具体到本案中,罗某的行为已经造成三人死亡的后果,不可能是从情节较轻的情形,故最高可处死刑。
最后,罗某因邻里纠纷而报复杀人,且其行为还造成两名未成年人、一名老人死亡的严重后果,是属于法定罪行极其严重、造成极其严重后果的情形。
刑法第48条明确规定,对于罪行极其严重、造成极其严重后果的,应当绝不姑息,坚决适用死刑。
简而言之,任何原因、任何可从轻情节都不足以对罗某从轻处罚。即罗某的结局大概率就是死刑。
3、罗某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还要承担民事责任。
刑事诉讼法第101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三名被害人是爷孙关系,因此,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人,一般会是老人的子女、配偶及两个孩子的父母。当然,家属也可以委托律师提出主张。
4、冲动是魔鬼!希望各位网友们务必要引以为戒,理智处置任何纠纷,切勿冲动!否则,即便有理也会变为犯罪嫌疑人,且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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