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我现在对油罐车的要求,就是彻查:
1,谁运输的。
2,运去谁家。
3,那家派什么用,卖去了哪里。
要求中储粮,对后续几手跟踪,是没道理,而且不可行的。
从法律上来说,双方交付完,物权已经发生了转移。你前一手,凭什么对后续走向哪里去跟踪?你有什么调查权?你有什么执法权?你一个企业法人,凭什么能对后面几手交易负责?
而且,油是食品。
那么糖呢?面呢?
糖你给哈马斯,他还能做火箭弹呢,你怎么搞?
以后所有食品,都要出售方追诉?登记?实名购买?
所以要求出售方对后面负责,显然是不科学的。甚至可能导致权力勾兑。
你车干净不干净,谁说了算?哪个部门决定?这里面水就很深了。
比较合理的,是对运输方,和雇佣运输方的追责。
简单说,你出售方负责运输,出事了,你两个去死。
买受方承担运输的,出事了,你们两个去死。
同时,买受方还必须承担检测等相应的责任。
只有往后面几手去追,才有可能刹住。
不然呢?你看看美国芬太尼……你末端不打死,光想掐原料方……我原料方怎么知道你们后面拿去做什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