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媒体曝光罐车化工油食用油混装,一些油罐车既承接糖浆、大豆油等可食用液体,也运送煤制油等化工类液体,引发关注。中储粮集团公开回应,称要在全系统深入开展专项大排查。对于检查发现存在违反规定的运输单位和承运车辆,立即依法终止运输合作,并列入集团公司服务采购“黑名单”。
我十分关注中储粮公司油罐混运严重违规违法事件,今天我终于从网上,看到了中储粮集团公司,开始处理这起严重违反食品安全法的事件,表示欢迎和感到高兴。但是有一点不是十分认同,即对于涉事企业和人员的处理,仅仅是“停止合作”和“拉入黑名单”是远远不够!因为这是一起严重违反国家“食品安全法”的特大案件,对于涉事企业和人员必须严惩,提请公安部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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