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打了怎么办?能还手吗? 这个女警官告诉大家:如果是别人先动手,千万别还手,这样你才能报警、验伤,等赔偿,对方也会受法律制裁。但如果你还手,就麻烦了。 这个建议我并不完全赞同。 如果对方只是扇我一两耳光,踢上两脚,打上几拳,看到我没有还手之后,就不再攻击,对我的生命不构成危险的情况下,我可以忍住不还手。 但是,如果对方使用器械攻击我,或者明显要置我于死地,在他先下死手攻击我的情况下,再不还手就只能是等死!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还机械地要求对主动攻击的一方不进行还击,那显然是不对的。这样的话,“正当防卫”的法律条款就可以取消了。 这位警官之所以如此告诫大家,无非是针对那些不会造成严重伤害的情况。这样一来,如果有一方没有还手,那么他们处理起来就会简单很多。这完全就是从方便他们办案的角度来考虑问题,而没有将案件的其他情况考虑进去。 但是实际情况非常复杂,并不会像他们想象的这么简单。很多时候,冲突双方都是无法控制好自己的情绪的。如果过于强调另外一方不还手,对受害一方来说,就有可能让本可避免的伤害变得不可避免,让本来可以通过反击争取到活下来的机会白白失去。同时如果不还手,不但不会让对方停止攻击,还极有可能助长施暴者的嚣张气焰,让他们更加无法无天,让受害者受到更加严重的伤害。 因此,还不还手,一定要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进行理智的判断。很多时候,一味退让只会让对方变得更加肆无忌惮。只要是对方先动手,自己也有能力还击的时候,就打回去!不要怕麻烦,如果麻烦一点能让你活下来,能让你少受伤害,这样的麻烦我觉得是值得的,也是必须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