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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江门,女子跟丈夫说晚上要加班,丈夫不放心妻子走夜路,就去接她下班回家,万万没

广东江门,女子跟丈夫说晚上要加班,丈夫不放心妻子走夜路,就去接她下班回家,万万没想到,妻子上了一名男子的车,朝着家的反方向开去。当丈夫看清车牌号后,顿时崩溃,他接下来做了一件不可思议的事。

·案件·:广东省江门市中院·

姜云升和妻子苏雅结婚7年,两人生育了一个可爱的儿子,夫妻二人感情和睦,生活幸福。姜云升本以为这段美满的婚姻,没有任何瑕疵。

然而,一次偶然的发现,让他的世界瞬间崩塌。

儿子上了幼儿园,苏雅说在家里闲得心慌,执意要去上班。很快,青春靓丽的她就找到了一份酒店服务员的工作。

这天,姜云升提前下班,路过妻子工作的酒店,想着妻子也快下班了,于是便打算等妻子下班一起回家。

当他来到酒店停车场时,他发现妻子和一个男人有说有笑的坐在车里,谈笑风生,举止亲昵。

随后车子启动,一溜烟的消失在车流中。那天晚上,苏雅深夜才归,面对姜云升的质问,她说那是自己的部门经理梁某,就是请自己出去吃个夜宵。

姜云升提醒苏雅:你已经结婚了,要对家庭负责。苏雅点了点头,作出承诺,自己会有分寸的。

然而,不久后,姜云升发现妻子下班的时间越来越晚了,手上还多了一块名牌手表,问她哪里来的,她支支吾吾起来。

他劝妻子辞掉工作,回归家庭,而苏雅却一口就回绝了。晚上,他听到妻子躲在卫生间给对方打电话,语气温柔,言语亲密。

那一刻,姜云升愤怒又痛苦,他决定离 婚。

然而岳父却劝姜云升,让他多为孩子考虑考虑,不要走到这一步。

而苏雅也哭着道歉,说自己会跟对方断了联系,回归家庭。

之后很长一段时间,苏雅都按时下班回家,一家三口又过上了其乐融融的日子。

这天晚上,苏雅打电话给姜云升,说自己要加班,让姜云升早点带孩子睡觉,不要等她了。

夜深人静,姜云升哄睡了孩子,见苏雅迟迟没有回来,有些担心她的安 全,于是骑着电动车去接她下班。

可有些事情偏偏就是那么巧,当他到达酒店时,看到妻子从大门出来,刚想跟妻子打招呼,结果发现妻子笑容满面的上了一辆车。当他看清楚车牌号时,他愣住了。

那是梁某的车,那个车牌已经深深的印在了他的脑海里,挥之不去。

他没有想过,妻子竟然表面答应自己,实际上却暗度陈仓。

他愤怒的跟在他们身后,决心揭开妻子的真面目。

那辆车朝着自己家的反方向开去,很快停在了一个宾馆门口,姜云升瞬间明白了这是怎么回事,他愤怒的冲向梁某,质问对方要做什么,知不知道苏雅是有家庭的?

万万没想到,梁某非但没有做错事的恐惧,而是傲慢无礼的说“我就是要和小雅在一起,你管不着!”

这种无理的回应瞬间点燃了姜云升的火气,他对梁某挥起了拳头,想要教训他。

这时,苏雅紧紧的抱住了姜云升,她让梁某赶紧走。

这个女人,竟然在这种时候,还护着别人,姜云升失去了理智,愤怒的像一头狮子。

他在路边捡起一根木棍,疯狂的砸向梁某的车子,车窗破碎,车身凹陷。

围观人群报了警,姜云升被民警带走。

那么,从法律角度来说,我们该如何认定此事呢?

1、苏雅违背了夫妻相互忠实的法律法规,她和梁某的行为违反了公序良俗,是不道德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发现一方出轨,可以起诉离婚,但是不能用暴力手段解决。离婚过错方在财产分配方面,如果没有协议的,会少分财产。

2、姜云升的行为构成了故意毁坏财物罪。

根据《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经过定损,梁某的车辆损失在8200元,根据规定,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就要立案追究。

在法庭上,姜云升表示梁某插足自己的婚姻,有错在先,他看到妻子和对方一同回家,按捺不住怒火,才打砸车辆的,主观上没有犯案的故意。

可梁某对此给予了否认,他说自己和苏雅系普通同事,两人并不是情人关系。

最终,一审法院判决姜云升赔偿梁某8200元,并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3、姜云升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有了新证据。

在家人的劝说下,苏雅向法院提交了她和梁某的聊天记录、照片,视频等证据证明两人确实存在不正当关系。

案发当晚,梁某带她回家,被丈夫发现,从而引发了该案件。

二审法院审理认为:梁某多次插足姜云升和苏雅的婚姻,与姜云升打砸其车辆有因果关系, 与其自身存在重大过错。

考虑到姜云升到案后悔罪态度良好,又获得了梁某的谅解,依法对其从轻从宽处理,故免予其刑事处罚。

无论男女,都要对婚姻忠诚,当发现自己不爱了,那就先放手,处理好前一段感情,再考虑新的感情,婚外情不可取。

在婚姻生活中,当发现另一半有了外遇,一定要冷静克制,用法律手段去解决问题。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