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当地公安机关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一男子酒后闹事。公安民警赶到现场后,男子不仅不配合民警执法,甚至还叫嚣“我爸是人大代表、我妈是政协委员、县委算什么东西啊?我要通知市委!”
民警多次劝说男子未果后,果断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事后当地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回应称,不论男子口中说的是真是假,都不影响其行为的定性。只要是犯了法,公安机关必定会依法处理。
有网友表示,男子说的话,让我想起陈年往事“我爸是李刚”案件。期待公安机关后续公正公平的通报!
也有网友表示,男子的行为完美诠释了什么叫做“喝酒前我是哪里的,喝酒后哪里是我的”,不知道其酒醒后看到自己的视频,会作何感想?是不是特后悔?
还有网友气愤的表示,别每次都说酒后所为,酒是好酒,人就不一定了。同样是喝酒,有些人喝多了就睡觉,但有些人喝多了就闹事。所以酒不背锅!
那么男子的行为,该怎么定性处罚?
首先,从法律上讲,酒后从来不是违法犯罪的理由,就连从轻处罚的情节都算不上,行为人必须要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且不论你父母是谁,即便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自己以身试法,也是同样的后果。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4条规定,醉酒的人实施违法行为的,应当处罚。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公安机关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
也就是说,酒后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不影响其违法行为的定性。只是酒后因违法被带回派出所的,公安民警会先将其约束至酒醒,再进行处理而已。
其次,酒后闹事法律一般情况下,将评价为寻衅滋事。寻衅滋事的定义是指行为人无事生非、逞强斗恶,随意扰乱公共秩序或随意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规定,寻衅滋事的,处5·10日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15日拘留,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这里需要强调一点,寻衅滋事达到情节严重的,那后果就严重多了。即公安机关将认定为构成犯罪。
刑法第293条规定,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最后,有网友认为,有必要好好查查男子的父母真实身份,看看他说的是否属实?对此,您怎么看?